关于2024年4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4年4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国轩科 (略) 国轩高科材料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国轩高科材料研发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略) 交口西北角 | |||
建设单位: | 合肥国轩科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碧清 (略) | |||
项目概况: | 合肥国轩科 (略) 决定利用 (略) 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略) 交口西北角建设“国轩高科材料研发基地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9平方米(约176.4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综合服务楼、综合车间和宿舍楼等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55平方米,建设新能源材料检测实验室以及软包电池的研发(新能源材料实验年检测量*个,软包电池年研发量1000个)。该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1日取得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2303-*-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1)实验检测线产生的实验废气 实验区产生的实验废气通风橱收集引至一套“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系统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风机总风量*m3/h。经计算: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0378mg/m3、排放速率为0.0415kg/h,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中表5相关标准,氯化氢排放浓度为0.0296mg/m3、排放速率为0.001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相关标准,硝酸雾排放浓度为0.0127mg/m3、排放速率为0.000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相关标准。 (2)研发软包电池线产生的投料粉尘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风机总风量5000m3/h。经计算: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 mg/m3、排放速率为0.*kg/h,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中表5相关标准。 (3)研发软包电池线产生的正极涂布烘烤废气 涂布烘干溶剂NMP挥发废气经NMP回收系统(二级冷凝)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风机总风量1000m3/h。经计算: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0008mg/m3、排放速率为0.83kg/h,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中表5相关标准。 (4)研发软包电池线产生的注液产生的有机废气 注液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风机总风量1500m3/h。经计算: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mg/m3、排放速率为0.*kg/h,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中表5相关标准。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废水以及喷淋塔废水;生产废水(实验室废水以及喷淋塔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及纯水制备废 (略) (略) 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废水产生量为1227.805t/a。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双行星真空搅拌机、间歇涂布机、精密辊压机、风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75~90dB(A)。治理方式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安装阶段严格把关,提高了安装精度,后期加大设备维护管理;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厂界绿化等措施。企业按照上述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检测最终的留样、研发线产生的样品、废边角料、废电池、废包装纸箱、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膜及塑料包装袋、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渣)、废电解液、废无尘布、废活性炭、废极板、NMP回收液、污水处理站污泥、中转容器以及生活垃圾。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渣)、废电解液、废无尘布、废活性炭、废极板、NMP回收液、污水处理站污泥、中转容器等暂存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检测最终的留样存至仓储区,经测试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研发线产生的样品统一收集后储存于仓储区,全部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废电池、废包装纸箱、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膜及塑料包装袋经一般固废间暂存 (略) 。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 (略) (略) 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国轩科 (略) 国轩高科材料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国轩高科材料研发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略) 交口西北角 | |||
建设单位: | 合肥国轩科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碧清 (略) | |||
项目概况: | 合肥国轩科 (略) 决定利用 (略) 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略) 交口西北角建设“国轩高科材料研发基地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9平方米(约176.4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综合服务楼、综合车间和宿舍楼等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55平方米,建设新能源材料检测实验室以及软包电池的研发(新能源材料实验年检测量*个,软包电池年研发量1000个)。该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1日取得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2303-*-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1)实验检测线产生的实验废气 实验区产生的实验废气通风橱收集引至一套“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系统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风机总风量*m3/h。经计算: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0378mg/m3、排放速率为0.0415kg/h,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中表5相关标准,氯化氢排放浓度为0.0296mg/m3、排放速率为0.001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相关标准,硝酸雾排放浓度为0.0127mg/m3、排放速率为0.000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相关标准。 (2)研发软包电池线产生的投料粉尘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风机总风量5000m3/h。经计算: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 mg/m3、排放速率为0.*kg/h,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中表5相关标准。 (3)研发软包电池线产生的正极涂布烘烤废气 涂布烘干溶剂NMP挥发废气经NMP回收系统(二级冷凝)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风机总风量1000m3/h。经计算: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0008mg/m3、排放速率为0.83kg/h,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中表5相关标准。 (4)研发软包电池线产生的注液产生的有机废气 注液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风机总风量1500m3/h。经计算: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mg/m3、排放速率为0.*kg/h,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中表5相关标准。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废水以及喷淋塔废水;生产废水(实验室废水以及喷淋塔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及纯水制备废 (略) (略) 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废水产生量为1227.805t/a。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双行星真空搅拌机、间歇涂布机、精密辊压机、风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75~90dB(A)。治理方式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安装阶段严格把关,提高了安装精度,后期加大设备维护管理;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厂界绿化等措施。企业按照上述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检测最终的留样、研发线产生的样品、废边角料、废电池、废包装纸箱、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膜及塑料包装袋、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渣)、废电解液、废无尘布、废活性炭、废极板、NMP回收液、污水处理站污泥、中转容器以及生活垃圾。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渣)、废电解液、废无尘布、废活性炭、废极板、NMP回收液、污水处理站污泥、中转容器等暂存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检测最终的留样存至仓储区,经测试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研发线产生的样品统一收集后储存于仓储区,全部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废电池、废包装纸箱、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膜及塑料包装袋经一般固废间暂存 (略) 。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 (略) (略) 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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