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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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略) 委托福建省 (略) 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 (略) 翔安区石厝村东侧。本地块占地面积约*.65m2(基于CGCS2000坐标),用地中心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本地块原有用地性质主要为农用地,2017年地块上新增生活垃圾堆放点、土头垃圾堆放点,2019年 (略) 土地发展中心收储,2020年片区进行开发,用地被平整后,一直闲置至今。该地块规划拟调整为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块

(2)用地面积:*.65m2

(3)调查性质: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估

(4)原土地类型:农用地

(5)规划土地类型:居住用地

(6)地块地址: (略) 翔安区石厝村东侧,用地中心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

二、调查目的

根据《 (略) 环境保护局关 (略) 工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用地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及改变用途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用地进入收储、供应之前,用地责任主体应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 (略) 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受委托开展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性质为地块环境初步调查,主要目的为:

(1)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途径,识别地块内及周围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污染区域,为地块初步调查工作提供基础;

(2)通过现场土壤、地下水的采样检测分析,证实地块是否受到污染,明确地块内污染物的类型、污染程度、污染范围等分布状况;

(3)通过对地块土壤污染调查,为地块下一步开发决策提供依据。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对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块进行取样检测,采集土壤、地下水等样品,对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无机物等项目进行检测。

(1)土壤

本地块内总共16个土壤柱状采样点,地块外土壤表层对照点1个,即共采集得63个土壤样品。监测结果表明,所有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土壤样品中砷、汞、铅、镉、六价铬、铜、镍、铍8种重金属的浓度均低于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总铬、锌、硒、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中除W3点位氨氮、W1、W2总大肠菌群、W2细菌总数超标外,其他检测指标均满足Ⅳ类标准要求。氨氮超标可能受水塘影响;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超标可能受地块内石厝自然村村民放养的山羊无序排放粪便影响,亦有可能受上游石厝自然村生活污水排放影响。

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此外,超标污染物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属于非毒理性指标,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气态污染物,不存在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和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暴露途径,因此地下水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不存在暴露途径,地下水中污染物超IV类标准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3)水塘底泥及地表水

本次调查采集地块内水塘2个底泥(DN1、DN2)、2个地表水水样(DW1、DW2)进行检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底泥各检测指标均符合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水塘内地表水水质检测结果,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超标外,其他均可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Ⅴ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标准对应限值,超标原因为水塘紧邻玄天上帝宫公厕化粪池,且水塘内水长期无流动,因此导致水塘富营养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可能为玄天上帝宫少量衣物清洗废水倒入水塘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属于非毒理学指标,对土壤影响较小。地块后续建设开发中地表水现状超标因子对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影响的风险较小,故不影响地块开发利用。

(4)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建设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以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展下一步开发。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王工 *


,福建, (略) ,翔安区, (略) ,厦门,深圳

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略) 委托福建省 (略) 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 (略) 翔安区石厝村东侧。本地块占地面积约*.65m2(基于CGCS2000坐标),用地中心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本地块原有用地性质主要为农用地,2017年地块上新增生活垃圾堆放点、土头垃圾堆放点,2019年 (略) 土地发展中心收储,2020年片区进行开发,用地被平整后,一直闲置至今。该地块规划拟调整为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块

(2)用地面积:*.65m2

(3)调查性质: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估

(4)原土地类型:农用地

(5)规划土地类型:居住用地

(6)地块地址: (略) 翔安区石厝村东侧,用地中心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

二、调查目的

根据《 (略) 环境保护局关 (略) 工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用地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及改变用途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用地进入收储、供应之前,用地责任主体应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 (略) 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受委托开展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性质为地块环境初步调查,主要目的为:

(1)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途径,识别地块内及周围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污染区域,为地块初步调查工作提供基础;

(2)通过现场土壤、地下水的采样检测分析,证实地块是否受到污染,明确地块内污染物的类型、污染程度、污染范围等分布状况;

(3)通过对地块土壤污染调查,为地块下一步开发决策提供依据。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对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块进行取样检测,采集土壤、地下水等样品,对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无机物等项目进行检测。

(1)土壤

本地块内总共16个土壤柱状采样点,地块外土壤表层对照点1个,即共采集得63个土壤样品。监测结果表明,所有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土壤样品中砷、汞、铅、镉、六价铬、铜、镍、铍8种重金属的浓度均低于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总铬、锌、硒、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中除W3点位氨氮、W1、W2总大肠菌群、W2细菌总数超标外,其他检测指标均满足Ⅳ类标准要求。氨氮超标可能受水塘影响;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超标可能受地块内石厝自然村村民放养的山羊无序排放粪便影响,亦有可能受上游石厝自然村生活污水排放影响。

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此外,超标污染物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属于非毒理性指标,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气态污染物,不存在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和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暴露途径,因此地下水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不存在暴露途径,地下水中污染物超IV类标准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3)水塘底泥及地表水

本次调查采集地块内水塘2个底泥(DN1、DN2)、2个地表水水样(DW1、DW2)进行检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底泥各检测指标均符合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水塘内地表水水质检测结果,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超标外,其他均可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Ⅴ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标准对应限值,超标原因为水塘紧邻玄天上帝宫公厕化粪池,且水塘内水长期无流动,因此导致水塘富营养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可能为玄天上帝宫少量衣物清洗废水倒入水塘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属于非毒理学指标,对土壤影响较小。地块后续建设开发中地表水现状超标因子对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影响的风险较小,故不影响地块开发利用。

(4)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翔安南部新城石厝组团招拍挂三号A1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建设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以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展下一步开发。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王工 *


,福建, (略) ,翔安区, (略) ,厦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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