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km金刚石线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km金刚石线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7窗口
项目名称:壶关高 (略) 年产*km金刚石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壶关县集店镇三家村南330m处
建设单位:壶关高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壶关高 (略) 年产*km金刚石线项 (略) 壶关县集店镇三家村南330m处,租用壶关经开区已建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房内布置金刚石线生产线以及微粉生产设备,建设公辅工程、环保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m2,建成后规模为年产*千米金刚石线。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2022年8月3日,壶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208-*-89-01-*。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仅涉及设备安装,采取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气均为弱酸性气体,采用酸雾中和吸收塔处理,每15条电镀生产线配套设置1座酸雾中和吸收塔,共设置8套,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金刚砂破碎、球磨、筛分、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微粉生产线的碱洗、酸洗、活化、水洗、化学镀覆工序废气采用1套酸雾中和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微粉退镀废气采用1套“黄烟净化塔+酸雾中和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微粉处理工序废气中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同时需满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19〕9号)中相关管理要求。
(三)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500m3/d。采用分质分流原则,化学镀镍废水单独收集进行破络预处理,之后与电镀镍废水、酸碱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加药+混凝沉淀+pH回调+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反渗透+蒸发结晶”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通过低温蒸发器系统进行蒸发处理,蒸馏液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厂区设一座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置后,通 (略) 排入壶关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建成后应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含镍残渣、镍泥、废盐、废活性炭、废滤芯等危险废物,以及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新建一座1000m2危废贮存库,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中心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使用低噪设备等降噪措施,确保西侧、西北侧、东侧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南侧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废水收集池、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污水管沟、危废贮存库、危险化学品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化粪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对厂区内各防渗措施及时查修,并按照环评要求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出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防止对外部环境造成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2年11月9日在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4日在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本次环评报告征询意见稿及公众 (略) 络公示,在2023年4月21日和4月29日在《长治日报》上刊登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询意见稿公示信息,同时在项目周边的三家村、会龙庄村张贴了公告。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3年10月10日通过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7窗口
项目名称:壶关高 (略) 年产*km金刚石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壶关县集店镇三家村南330m处
建设单位:壶关高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壶关高 (略) 年产*km金刚石线项 (略) 壶关县集店镇三家村南330m处,租用壶关经开区已建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房内布置金刚石线生产线以及微粉生产设备,建设公辅工程、环保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m2,建成后规模为年产*千米金刚石线。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2022年8月3日,壶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208-*-89-01-*。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仅涉及设备安装,采取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气均为弱酸性气体,采用酸雾中和吸收塔处理,每15条电镀生产线配套设置1座酸雾中和吸收塔,共设置8套,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金刚砂破碎、球磨、筛分、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微粉生产线的碱洗、酸洗、活化、水洗、化学镀覆工序废气采用1套酸雾中和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微粉退镀废气采用1套“黄烟净化塔+酸雾中和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微粉处理工序废气中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同时需满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19〕9号)中相关管理要求。
(三)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500m3/d。采用分质分流原则,化学镀镍废水单独收集进行破络预处理,之后与电镀镍废水、酸碱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加药+混凝沉淀+pH回调+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反渗透+蒸发结晶”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通过低温蒸发器系统进行蒸发处理,蒸馏液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厂区设一座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置后,通 (略) 排入壶关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建成后应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含镍残渣、镍泥、废盐、废活性炭、废滤芯等危险废物,以及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新建一座1000m2危废贮存库,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中心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使用低噪设备等降噪措施,确保西侧、西北侧、东侧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南侧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废水收集池、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污水管沟、危废贮存库、危险化学品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化粪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对厂区内各防渗措施及时查修,并按照环评要求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出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防止对外部环境造成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2年11月9日在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4日在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本次环评报告征询意见稿及公众 (略) 络公示,在2023年4月21日和4月29日在《长治日报》上刊登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询意见稿公示信息,同时在项目周边的三家村、会龙庄村张贴了公告。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3年10月10日通过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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