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河流灯杆河东辽县椅山水库上游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中小河流灯杆河东辽县椅山水库上游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环东审字〔2024〕7号
关于中小河流灯杆河东辽县椅山水库上游段
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辽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你处《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和委托吉林省洪实 (略) 编制的《中小河流灯杆河东辽县椅山水库上游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总投资1159.*元,其中环保投资24.*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应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
2、加强水生生态环境保护。要在枯水期进行施工,不得涉水施工;禁止在水域内冲刷车辆;废水及生活垃圾不得排入水域;禁止在河滩地设置施工料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
3、加强地表水环境保护。施工期间严格施工管理,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并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10:00点至第二天早6:00点期间禁止施工;合理 (略) 线;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维护保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产生的土方不能在居民附近堆放;原材料的运输禁止超载,并加覆盖物;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全封闭措施,设置围挡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定期洒水,以防起尘。施工机械及车辆采用合格的燃料,加强尾气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禁止尾气超 (略) 行驶。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移动式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气执行《 (略)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6、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弃土全部用于回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
7、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4年4月11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4年4月11日
辽环东审字〔2024〕7号
关于中小河流灯杆河东辽县椅山水库上游段
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辽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你处《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和委托吉林省洪实 (略) 编制的《中小河流灯杆河东辽县椅山水库上游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总投资1159.*元,其中环保投资24.*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应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
2、加强水生生态环境保护。要在枯水期进行施工,不得涉水施工;禁止在水域内冲刷车辆;废水及生活垃圾不得排入水域;禁止在河滩地设置施工料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
3、加强地表水环境保护。施工期间严格施工管理,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并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10:00点至第二天早6:00点期间禁止施工;合理 (略) 线;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维护保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产生的土方不能在居民附近堆放;原材料的运输禁止超载,并加覆盖物;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全封闭措施,设置围挡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定期洒水,以防起尘。施工机械及车辆采用合格的燃料,加强尾气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禁止尾气超 (略) 行驶。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移动式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气执行《 (略)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6、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弃土全部用于回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
7、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4年4月11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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