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4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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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4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35-*。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文件

1

秦皇岛 (略)

秦皇岛 (略) 回收处理再利用风力发电机组报废叶片项目环评审批

卢行审环评[2024]12号

2024.4.10

批复

**日

**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35-*。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文件

1

秦皇岛 (略)

秦皇岛 (略) 回收处理再利用风力发电机组报废叶片项目环评审批

卢行审环评[2024]12号

2024.4.10

批复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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