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菲尔维休闲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休闲家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安徽菲尔维休闲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休闲家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菲尔维 (略) 《年产*件休闲家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件休闲家居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埇桥区绿色家居产业园36号 | ||
建设单位: | 安徽菲尔维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蓝之源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04-11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年产*件休闲家居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安徽菲尔维 (略) 建设地点: (略) 埇桥区绿色家居产业园36号 投资总额:*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 (略) ;冷却循环定排水排入园 (略) 。废水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废气:投料-混料、破碎、机加工工段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挤出、造粒工段经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根据预测结果,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挤出机、搅拌机、破碎机、泵、风机等机械设备,采用了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降噪效果较好,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固废:项目废包装袋、 (略) 、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以上处理处置措施后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 (略) 生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略) 高 (略) 566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菲尔维 (略) 《年产*件休闲家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件休闲家居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埇桥区绿色家居产业园36号 | ||
建设单位: | 安徽菲尔维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蓝之源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04-11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年产*件休闲家居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安徽菲尔维 (略) 建设地点: (略) 埇桥区绿色家居产业园36号 投资总额:*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 (略) ;冷却循环定排水排入园 (略) 。废水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废气:投料-混料、破碎、机加工工段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挤出、造粒工段经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根据预测结果,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挤出机、搅拌机、破碎机、泵、风机等机械设备,采用了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降噪效果较好,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固废:项目废包装袋、 (略) 、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以上处理处置措施后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 (略) 生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略) 高 (略) 5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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