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九原 (略) 政务服务中心(*)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国道210线固阳至 (略) 工程项目 | (略) 固阳县、石拐区、青山区、东河区境内 | (略) 交通运输局 | 内蒙古众电 (略) | 本项目线路起点位于固阳县金山镇西南梅令山村北侧1.2km处,顺接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 (略) (起点桩号K213+000),终点位于东河区壕赖沟村西北侧,设互通立交上跨G6京 (略) 后在K665+260处附近与国道110线相接(终点桩号K261+400),全线全长48.4km,线路基本呈北南走向。 本项目主要包含主线、匝道两部分,其中主线 (略) ,采用双向4车 (略) 的标准,设计速度80km/h,桩号范围K213+000~K261+400,路线全长48.4km,其中新建31.5km,利用现有G210线位新建16.9km,主 (略) 基宽25.5m, (略) 基宽12.75m;大庙互通配套匝道1条、石拐新区互通配匝道1条,东河北互通配套匝道2条,共计4.287km,匝道按 (略) 设计。 (略) ,路基宽11.5m,总长度为7.435km;交叉改沟4条,总长度为2.023km。 项目主线共设置大、中桥27座,隧道1处1601m(左右各一道)、互通立交3座,平面立交11处,涵洞72道;新建金山养护工区和超限检测站(双侧)合建站1处,金山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站和忽鸡沟停车区(双侧)合建站1处,隧道变电所2处,隧道水泵房1处,高位水池1座。 | (一)废气:施工期通过围挡、苫盖、洒水、限速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2座拌合站各设一台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分别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座拌合站内各设烘干筒沥青烟分别经负压抽吸出经电捕焦油送烘干筒燃烧器燃烧后与烘干筒废气一起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营运期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汽车尾气, (略) 面 (略) 面;公路两侧和中央隔离带进行绿化;合理设计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警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加强交通管理;路面及时清扫等措施减少车辆 (略) 附近环境空气的影响;金山超检站装卸堆存粉尘通过洒水抑尘、覆盖苫布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表2中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和最低去除效率的要求。 (二)废水:施工场地废水、桥梁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的喷洒抑尘;隧道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隧道内喷洒水、水泥养护等;生活污水定期清掏送固阳县金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雨 (略) 面径流汇集后通过涵洞排入天然沟渠,地下水源地准保护区内在东河北互通立交匝道桥下设置事故缓冲池,进行降雨收集,以自然蒸发的方式晾干;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到固阳县金山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施工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妥善布置较大的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时间;在距噪声敏感点较近地点施工时,在午休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运输车辆在 (略) 段应减速慢行、减少鸣笛;针对距离较近且超标 (略) 段施工时,应在村庄一侧设置硬质围挡。 (略) 边界线外40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40m范围外执行2类标准;如果临街建筑若高于(含)三层时,则临街第一排建筑 (略) 一侧执行4a类标准,以外区域执行2类标准。通过加强绿化、设置限速标志牌、 (略) 面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针对超标敏感点,对于主线两侧距离较近或人口较为集中的村庄,总计7处,设3020m隔声屏障(高度为3m);不集中的居民区,采用安装隔声窗进行降噪。 (四)固废:施工期所产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方、桥梁施工泥浆、钻渣、沥青拌合站除尘灰及废焦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拣后不 (略) 政建筑垃圾处置场;弃土方及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渣沉淀、干化后堆放于本项目弃土场内;沥青拌合站除尘灰送弃土场,电捕焦油器产生的废焦油回用到沥青拌合工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食堂废油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五)总量和区域消减: (略) 建设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无需区域削减。 (六)生态保护措施:针对保护区生态保护措施:禁止在在大青山自然保护区(西鄂尔多斯-贺兰山-阴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阿善森林公园、 (略) 城区地下水源地准保护区(东河部分)内设计取土、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尽量降低保护区内永久占地面积;保护区内采用分幅施工的方式,先修半幅,将另外半幅作为施工便道,将施工范围完全限定在征地红线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隧道施工安排在春季枯水期;施工结束后,通过生态恢复措施, (略) 边坡、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对于占用的公益林、耕地、基本草原,应进行补偿;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准保护区 (略) 段两侧均应设置加强型防撞栏(墩);本项目应禁止运输油品、危险品等的车辆进入水源地准保护区,同时提出了绕行方案;施工期间,在敏感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 其他主要生态保护措施:本工程占地应尽量利用既有场地,施工便道利用已有 (略) ,临时施工场地设置在生态敏感区外,尽量选择荒地或植被覆盖度较低的地带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弃土场、施工场地等进行复垦;施工期及营运期应定期开展生态监测。 (七)环境风险:本 (略) 项目,全线不设置加油站,因此不涉及危险物质的存储。由于涉及敏感区域,考虑到本项目水源地准保护区内不容许油品、危险品等的运输车辆进入,在水源地准保护区 (略) 段两侧均应设置加强型防撞栏(墩),高度应不小于1.2m;在水源地准保护区范 (略) 路段采用双排水设计,匝道采用单排水设计,同时应使排水沟外沿高过内沿,在东河北互通立交匝道桥下设置有13组事故缓冲池,总有效容积为4680m3,以保证降雨及泄漏物质可以被及时导流并收集至事故池;同时对排水沟和事故池进行防渗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八)公众参与:本项目建设单位进 (略) 络公示,在《包头晚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在项目附近敏感点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也无反对意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2 | (略) 欢 (略) 年产5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 | 白云鄂博产业园中部园区新材料产业园 | (略) 欢 (略) | 内蒙古源通 (略) | 本项目利用园区已建成的4#标准化厂房作为电解车间,新建1条5000吨/年稀土金属及稀土合金生产线,南北两侧共设置57台电解槽,采用稀土氧化物电解法,以氧化镨钕、氟化镨钕等为原料,经熔盐电解、浇铸、表面处理年产镨钕合金3000吨、金属铈2000吨。项目配套原辅料储存区、打磨包装区及办公区域等公辅设施;供水、供电依托园区设施,供热采用生产过程余热。 | (一)废气:有组织废气:57台电解槽产生的电解废气经密闭罩上方和侧方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两级喷淋(水喷淋+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稀土金属及合金抛丸废气由抛丸机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原辅料储存、装卸、混料工序及电解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氟化物,经车间阻隔沉降后通过门窗无组织逸散,厂界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 (略) 循环冷却水为外购软化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分析化验废水作为喷淋塔补充用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规模为20m3/d,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最终排入白云鄂博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抛丸机、除尘器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限值。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新建1座5m2的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混料工序除尘灰、电解除尘灰、剥离电解质、不合格品、废耐火材料、电解渣、废石墨、废电极、氟化钙沉泥、抛丸工序除尘灰。其中,混料除尘灰、电解除尘灰、剥离电解质、不合格品直接返回工艺重复利用;废耐火材料重新砌炉使用;电解渣、废石墨、废电极、氟化钙沉泥、抛丸工序除尘灰均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新建1座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总量和区域消减: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白云鄂博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302t/a、氨氮排放量为0.038t/a;废气排放不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 白云鄂博矿区为达标区,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1.08t/a,需申请颗粒物等量削减量。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出具的《 (略) 欢 (略) 年产5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的通知》,削减源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 (略) (略) 白云选矿稀选作业部(山上)热电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六)清洁生产:本项目生产工艺与设备先进,项目在设计中重视节能降耗,通过优化、合理利用能源措施,可提高能源利用水平,有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和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在原料和能源、生产过程、产品和环境友好性上遵循了清洁生产的理念。对照《稀土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氟化锂、氟化物、硝酸,经报告书中计算判定,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为简单分析。主要风险事故为风险物质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事件。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本项目氟化物、氟化锂为粉状固体,采用吨包袋包装,存放于车间内原辅材料区;硝酸(浓度为2%)仅化验室使用。另外,本项目在喷淋塔下方设置2个20m3事故水池,可在喷淋塔事故状态下收集喷淋废水。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 (八)公众参与:本项目建设单位进 (略) 络公示,在《包头晚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在项目附近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也无反对意见。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九原 (略) 政务服务中心(*)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国道210线固阳至 (略) 工程项目 | (略) 固阳县、石拐区、青山区、东河区境内 | (略) 交通运输局 | 内蒙古众电 (略) | 本项目线路起点位于固阳县金山镇西南梅令山村北侧1.2km处,顺接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 (略) (起点桩号K213+000),终点位于东河区壕赖沟村西北侧,设互通立交上跨G6京 (略) 后在K665+260处附近与国道110线相接(终点桩号K261+400),全线全长48.4km,线路基本呈北南走向。 本项目主要包含主线、匝道两部分,其中主线 (略) ,采用双向4车 (略) 的标准,设计速度80km/h,桩号范围K213+000~K261+400,路线全长48.4km,其中新建31.5km,利用现有G210线位新建16.9km,主 (略) 基宽25.5m, (略) 基宽12.75m;大庙互通配套匝道1条、石拐新区互通配匝道1条,东河北互通配套匝道2条,共计4.287km,匝道按 (略) 设计。 (略) ,路基宽11.5m,总长度为7.435km;交叉改沟4条,总长度为2.023km。 项目主线共设置大、中桥27座,隧道1处1601m(左右各一道)、互通立交3座,平面立交11处,涵洞72道;新建金山养护工区和超限检测站(双侧)合建站1处,金山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站和忽鸡沟停车区(双侧)合建站1处,隧道变电所2处,隧道水泵房1处,高位水池1座。 | (一)废气:施工期通过围挡、苫盖、洒水、限速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2座拌合站各设一台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分别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座拌合站内各设烘干筒沥青烟分别经负压抽吸出经电捕焦油送烘干筒燃烧器燃烧后与烘干筒废气一起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营运期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汽车尾气, (略) 面 (略) 面;公路两侧和中央隔离带进行绿化;合理设计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警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加强交通管理;路面及时清扫等措施减少车辆 (略) 附近环境空气的影响;金山超检站装卸堆存粉尘通过洒水抑尘、覆盖苫布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表2中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和最低去除效率的要求。 (二)废水:施工场地废水、桥梁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的喷洒抑尘;隧道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隧道内喷洒水、水泥养护等;生活污水定期清掏送固阳县金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雨 (略) 面径流汇集后通过涵洞排入天然沟渠,地下水源地准保护区内在东河北互通立交匝道桥下设置事故缓冲池,进行降雨收集,以自然蒸发的方式晾干;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到固阳县金山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施工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妥善布置较大的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时间;在距噪声敏感点较近地点施工时,在午休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运输车辆在 (略) 段应减速慢行、减少鸣笛;针对距离较近且超标 (略) 段施工时,应在村庄一侧设置硬质围挡。 (略) 边界线外40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40m范围外执行2类标准;如果临街建筑若高于(含)三层时,则临街第一排建筑 (略) 一侧执行4a类标准,以外区域执行2类标准。通过加强绿化、设置限速标志牌、 (略) 面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针对超标敏感点,对于主线两侧距离较近或人口较为集中的村庄,总计7处,设3020m隔声屏障(高度为3m);不集中的居民区,采用安装隔声窗进行降噪。 (四)固废:施工期所产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方、桥梁施工泥浆、钻渣、沥青拌合站除尘灰及废焦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拣后不 (略) 政建筑垃圾处置场;弃土方及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渣沉淀、干化后堆放于本项目弃土场内;沥青拌合站除尘灰送弃土场,电捕焦油器产生的废焦油回用到沥青拌合工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食堂废油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五)总量和区域消减: (略) 建设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无需区域削减。 (六)生态保护措施:针对保护区生态保护措施:禁止在在大青山自然保护区(西鄂尔多斯-贺兰山-阴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阿善森林公园、 (略) 城区地下水源地准保护区(东河部分)内设计取土、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尽量降低保护区内永久占地面积;保护区内采用分幅施工的方式,先修半幅,将另外半幅作为施工便道,将施工范围完全限定在征地红线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隧道施工安排在春季枯水期;施工结束后,通过生态恢复措施, (略) 边坡、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对于占用的公益林、耕地、基本草原,应进行补偿;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准保护区 (略) 段两侧均应设置加强型防撞栏(墩);本项目应禁止运输油品、危险品等的车辆进入水源地准保护区,同时提出了绕行方案;施工期间,在敏感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 其他主要生态保护措施:本工程占地应尽量利用既有场地,施工便道利用已有 (略) ,临时施工场地设置在生态敏感区外,尽量选择荒地或植被覆盖度较低的地带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弃土场、施工场地等进行复垦;施工期及营运期应定期开展生态监测。 (七)环境风险:本 (略) 项目,全线不设置加油站,因此不涉及危险物质的存储。由于涉及敏感区域,考虑到本项目水源地准保护区内不容许油品、危险品等的运输车辆进入,在水源地准保护区 (略) 段两侧均应设置加强型防撞栏(墩),高度应不小于1.2m;在水源地准保护区范 (略) 路段采用双排水设计,匝道采用单排水设计,同时应使排水沟外沿高过内沿,在东河北互通立交匝道桥下设置有13组事故缓冲池,总有效容积为4680m3,以保证降雨及泄漏物质可以被及时导流并收集至事故池;同时对排水沟和事故池进行防渗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八)公众参与:本项目建设单位进 (略) 络公示,在《包头晚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在项目附近敏感点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也无反对意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2 | (略) 欢 (略) 年产5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 | 白云鄂博产业园中部园区新材料产业园 | (略) 欢 (略) | 内蒙古源通 (略) | 本项目利用园区已建成的4#标准化厂房作为电解车间,新建1条5000吨/年稀土金属及稀土合金生产线,南北两侧共设置57台电解槽,采用稀土氧化物电解法,以氧化镨钕、氟化镨钕等为原料,经熔盐电解、浇铸、表面处理年产镨钕合金3000吨、金属铈2000吨。项目配套原辅料储存区、打磨包装区及办公区域等公辅设施;供水、供电依托园区设施,供热采用生产过程余热。 | (一)废气:有组织废气:57台电解槽产生的电解废气经密闭罩上方和侧方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两级喷淋(水喷淋+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稀土金属及合金抛丸废气由抛丸机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原辅料储存、装卸、混料工序及电解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氟化物,经车间阻隔沉降后通过门窗无组织逸散,厂界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 (略) 循环冷却水为外购软化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分析化验废水作为喷淋塔补充用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规模为20m3/d,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最终排入白云鄂博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抛丸机、除尘器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限值。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新建1座5m2的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混料工序除尘灰、电解除尘灰、剥离电解质、不合格品、废耐火材料、电解渣、废石墨、废电极、氟化钙沉泥、抛丸工序除尘灰。其中,混料除尘灰、电解除尘灰、剥离电解质、不合格品直接返回工艺重复利用;废耐火材料重新砌炉使用;电解渣、废石墨、废电极、氟化钙沉泥、抛丸工序除尘灰均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新建1座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总量和区域消减: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白云鄂博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302t/a、氨氮排放量为0.038t/a;废气排放不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 白云鄂博矿区为达标区,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1.08t/a,需申请颗粒物等量削减量。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出具的《 (略) 欢 (略) 年产5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的通知》,削减源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 (略) (略) 白云选矿稀选作业部(山上)热电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六)清洁生产:本项目生产工艺与设备先进,项目在设计中重视节能降耗,通过优化、合理利用能源措施,可提高能源利用水平,有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和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在原料和能源、生产过程、产品和环境友好性上遵循了清洁生产的理念。对照《稀土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氟化锂、氟化物、硝酸,经报告书中计算判定,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为简单分析。主要风险事故为风险物质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事件。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本项目氟化物、氟化锂为粉状固体,采用吨包袋包装,存放于车间内原辅材料区;硝酸(浓度为2%)仅化验室使用。另外,本项目在喷淋塔下方设置2个20m3事故水池,可在喷淋塔事故状态下收集喷淋废水。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 (八)公众参与:本项目建设单位进 (略) 络公示,在《包头晚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在项目附近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也无反对意见。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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