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明琅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福建省泉州明琅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福建省 (略) 改扩建厂区厂址位于 (略) 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张坂镇玉埕村埕边自然村1552号,拟从事果蔬制品加工、鱼类制品加工,明琅食品拟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自2024年3月30日环评信息第一次公示后,现已基本完成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现将《福建省 (略) 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 (略) 食品加工项目位于 (略) 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张坂镇玉埕村埕边自然村1552号,项目总投资*元,利用租赁厂房宿舍,建筑面积为6385m2,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可年产蒜蓉酱100吨、辣椒酱40吨、鱼类制品40吨、芥菜制品25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建省 (略) 食品加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经 (略) 总体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选址合理。本项目各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净化处理后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会改变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属性。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总量能够实现区域内平衡。因此,在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同时,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到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方式直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为本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张坂镇玉埕村埕边自然村1552号
联系人:刘明兰 联系电话:*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国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单位及其他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地发表意见。
福建省 (略)
2024年4月10日
福建省 (略) 改扩建厂区厂址位于 (略) 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张坂镇玉埕村埕边自然村1552号,拟从事果蔬制品加工、鱼类制品加工,明琅食品拟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自2024年3月30日环评信息第一次公示后,现已基本完成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现将《福建省 (略) 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 (略) 食品加工项目位于 (略) 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张坂镇玉埕村埕边自然村1552号,项目总投资*元,利用租赁厂房宿舍,建筑面积为6385m2,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可年产蒜蓉酱100吨、辣椒酱40吨、鱼类制品40吨、芥菜制品25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建省 (略) 食品加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经 (略) 总体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选址合理。本项目各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净化处理后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会改变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属性。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总量能够实现区域内平衡。因此,在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同时,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到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方式直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为本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张坂镇玉埕村埕边自然村1552号
联系人:刘明兰 联系电话:*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国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单位及其他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地发表意见。
福建省 (略)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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