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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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区卫生健康局:

贵局送来《关于申 (略) (略) 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越卫函〔2024〕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 (略) (略) 区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会议纪要》(越联决〔2024〕1号),项目建设方案已稳定。经核,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 (略) (略) 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越秀 (略) 627号及周边地块,根据项目实际功能布局需求,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医疗用房主要包括八项用房、中医特色用房、科研及教学等用房,面积为*平方米;配套功能主要包括停车、交通接驳及设备用房,面积*平方米; (略) 保留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加固1735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元(含机械车位),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含用地征收相关费*元),预备费*元,医疗设备及系统更新*.*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同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建设管理模式。根据《202 (略) 交通工作调度会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23〕217号)相关精神及区的相关工作部署, (略) 越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略) 越秀区代建中心负责建设管理,由 (略) 负责本项目地下工程的管理工作。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此复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xls


(略) 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0日


区卫生健康局:

贵局送来《关于申 (略) (略) 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越卫函〔2024〕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 (略) (略) 区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会议纪要》(越联决〔2024〕1号),项目建设方案已稳定。经核,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 (略) (略) 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越秀 (略) 627号及周边地块,根据项目实际功能布局需求,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医疗用房主要包括八项用房、中医特色用房、科研及教学等用房,面积为*平方米;配套功能主要包括停车、交通接驳及设备用房,面积*平方米; (略) 保留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加固1735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元(含机械车位),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含用地征收相关费*元),预备费*元,医疗设备及系统更新*.*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同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建设管理模式。根据《202 (略) 交通工作调度会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23〕217号)相关精神及区的相关工作部署, (略) 越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略) 越秀区代建中心负责建设管理,由 (略) 负责本项目地下工程的管理工作。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此复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xls


(略) 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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