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年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年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吉林省华浩 (略) 负责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园区名称: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
规划范围:东至国道303以东450m,南至 (略) ,西 (略) ,北至国道303以北850m,规划面积为1341.65公顷。
功能分区:梅花鹿及医药健康产业园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材产业园区、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区、食品产业园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生活服务区、物流产业园区、产业预留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3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华浩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将其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
公众意见表纸质版提交至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吉林省华浩 (略) 负责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园区名称: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
规划范围:东至国道303以东450m,南至 (略) ,西 (略) ,北至国道303以北850m,规划面积为1341.65公顷。
功能分区:梅花鹿及医药健康产业园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材产业园区、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区、食品产业园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生活服务区、物流产业园区、产业预留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3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华浩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将其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
公众意见表纸质版提交至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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