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4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米压花布、*米成品布、*米数码印花布项目 | (略) 德清县禹越 (略) 699号 | 湖州 (略) | 湖州 (略) 成立于2015年3月,位于德清县禹越 (略) 699号。企业利用自有厂房购置压花机、水洗机、定型机、数码印花机、烘干机、水洗流水线等设备,形成年产*米压花布、*米成品布、*米数码印花布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拉毛粉尘润通过企业拟在2#车间每台拉毛机上方设置吸风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3排放;企业拟在3#车间每台拉毛机上方设置吸风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4排放,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1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定型废气企业拟在2#车间每台定型机机体上方分别设置吸风管道(用于收集绝大部分定型废气)以及在定型机出口上方设置吸风罩(用于收集少量逸出机体的定型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套水喷淋+除湿+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5排放;企业拟在3#车间每台定型机机体上方分别设置吸风管道(用于收集绝大部分定型废气)以及在定型机出口上方设置吸风罩(用于收集少量逸出机体的定型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套水喷淋+除湿+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6排放,能够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1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定型废气共用收集处理设施,并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号)中的限值要求,颗粒物均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更为严格的15mg/m3。 印花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强制扩散,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过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纳管排入湖州水艺 (略) 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米压花布、*米成品布、*米数码印花布项目 | (略) 德清县禹越 (略) 699号 | 湖州 (略) | 湖州 (略) 成立于2015年3月,位于德清县禹越 (略) 699号。企业利用自有厂房购置压花机、水洗机、定型机、数码印花机、烘干机、水洗流水线等设备,形成年产*米压花布、*米成品布、*米数码印花布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拉毛粉尘润通过企业拟在2#车间每台拉毛机上方设置吸风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3排放;企业拟在3#车间每台拉毛机上方设置吸风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4排放,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1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定型废气企业拟在2#车间每台定型机机体上方分别设置吸风管道(用于收集绝大部分定型废气)以及在定型机出口上方设置吸风罩(用于收集少量逸出机体的定型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套水喷淋+除湿+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5排放;企业拟在3#车间每台定型机机体上方分别设置吸风管道(用于收集绝大部分定型废气)以及在定型机出口上方设置吸风罩(用于收集少量逸出机体的定型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套水喷淋+除湿+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6排放,能够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1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定型废气共用收集处理设施,并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号)中的限值要求,颗粒物均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更为严格的15mg/m3。 印花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强制扩散,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过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纳管排入湖州水艺 (略) 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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