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4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4年4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市民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诺明 (略) 高端制剂 (略) 建设项目 | 济宁高 (略) 以西, (略) 以东,崇文大道以南, (略) 以北;信息产业园1号厂房 | 济宁 (略) | 山东诺明 (略) 高端制剂 (略) 建设项目建设在济宁高 (略) 以西, (略) 以东,崇文大道以南, (略) 以北;信息产业园1号厂房 | 1、水环境:实验废液、第一步与第二步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区废水(生活污水、纯净水制备废水及第三步清洗废水)排入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废RO膜由生产厂家替换回收;过期试剂、废药品(不合格品)、废试剂瓶、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废手套、抹布、耗材等)、除尘器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4、噪音: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 |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4年4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市民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诺明 (略) 高端制剂 (略) 建设项目 | 济宁高 (略) 以西, (略) 以东,崇文大道以南, (略) 以北;信息产业园1号厂房 | 济宁 (略) | 山东诺明 (略) 高端制剂 (略) 建设项目建设在济宁高 (略) 以西, (略) 以东,崇文大道以南, (略) 以北;信息产业园1号厂房 | 1、水环境:实验废液、第一步与第二步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区废水(生活污水、纯净水制备废水及第三步清洗废水)排入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废RO膜由生产厂家替换回收;过期试剂、废药品(不合格品)、废试剂瓶、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废手套、抹布、耗材等)、除尘器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4、噪音: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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