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9日关于拟作出年产3万吨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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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9日关于拟作出年产3万吨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吨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

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法库县

沈阳金 (略)

辽宁 (略)


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年产*吨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法发改备字〔2024〕1号)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 (略) 法库县经济开发区11号(8),总占地面积4900平方米。租用沈 (略) 闲置厂房,设置3条塑料生产线(1条PET塑料片生产线、2条PP/PE塑料片生产线)、成品库房、原料库房、污水处理设施、办公室等。项目建成后,以废品收购站收购的废塑料(PET、PP、PE)为主要原料,通过分选、脱标风选、湿式封闭破碎、清洗、甩干、打包等工序,年产塑料片(PET)5000吨、塑料片(PP)*吨、塑料片(PE)*吨。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供电、供水、 (略) 政设施,供暖采用电采暖。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

污水处理设施均密闭且位于封闭的污水处理间内,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氨、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湿式封闭破碎、清洗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气浮+ A2O+沉淀”,处理规模为90吨/天)处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要求后,循环回用于生产。废水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要求后,与经化粪池后的生活污 (略) (略) 排入法库县团 (略) 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甩干机、脱标机、破碎机、风选机、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杂物(废标签纸、棉线、碎屑等)、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等。

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杂物(废标签纸、棉线、碎屑等)、废包装袋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吨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

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法库县

沈阳金 (略)

辽宁 (略)


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年产*吨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法发改备字〔2024〕1号)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 (略) 法库县经济开发区11号(8),总占地面积4900平方米。租用沈 (略) 闲置厂房,设置3条塑料生产线(1条PET塑料片生产线、2条PP/PE塑料片生产线)、成品库房、原料库房、污水处理设施、办公室等。项目建成后,以废品收购站收购的废塑料(PET、PP、PE)为主要原料,通过分选、脱标风选、湿式封闭破碎、清洗、甩干、打包等工序,年产塑料片(PET)5000吨、塑料片(PP)*吨、塑料片(PE)*吨。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供电、供水、 (略) 政设施,供暖采用电采暖。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

污水处理设施均密闭且位于封闭的污水处理间内,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氨、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湿式封闭破碎、清洗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气浮+ A2O+沉淀”,处理规模为90吨/天)处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要求后,循环回用于生产。废水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要求后,与经化粪池后的生活污 (略) (略) 排入法库县团 (略) 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甩干机、脱标机、破碎机、风选机、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杂物(废标签纸、棉线、碎屑等)、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等。

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杂物(废标签纸、棉线、碎屑等)、废包装袋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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