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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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网上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通过直接委托 (略) 对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位于 (略) 龙虎山镇鱼塘村(铭辉射击旁),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6′12.35″,北纬:28°4′24.70″。

3、基本情况: (略)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红线图及边界拐点坐标”可知,地块边界拐点范围为 *.33 平方米(合计 52.78 亩),其中部分区域不在调查范围内,面积为 6884.16 平方米(合计 10.33 亩),故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 *.17 平方米(合计 42.45 亩)。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原为水田、园地、林地 (略) ,地块于2022年1月进行平整,目前为空地。 (略)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龙虎山田径跑道和足球场项目规划通知书”及“龙虎山镇鱼塘村 2023-08 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可知,本地块后续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故该地块对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 (略)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红线图及边界拐点坐标”为准,关注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分布。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追溯至原始状态)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原则上不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三、调查结论

   (略)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快速检测以及人员访谈等工作,编制《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已于2023年3月19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地块内从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未发现内部污染源,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林地、江西龙 (略) 、农田、水塘、桥头岭水库及居民自建房。通过现场快速检测说明,本地块土壤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满足《 (略)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表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内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不大,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综上所述,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开发利用。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通过直接委托 (略) 对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位于 (略) 龙虎山镇鱼塘村(铭辉射击旁),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6′12.35″,北纬:28°4′24.70″。

3、基本情况: (略)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红线图及边界拐点坐标”可知,地块边界拐点范围为 *.33 平方米(合计 52.78 亩),其中部分区域不在调查范围内,面积为 6884.16 平方米(合计 10.33 亩),故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 *.17 平方米(合计 42.45 亩)。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原为水田、园地、林地 (略) ,地块于2022年1月进行平整,目前为空地。 (略)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龙虎山田径跑道和足球场项目规划通知书”及“龙虎山镇鱼塘村 2023-08 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可知,本地块后续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故该地块对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 (略)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红线图及边界拐点坐标”为准,关注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分布。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追溯至原始状态)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原则上不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三、调查结论

   (略)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快速检测以及人员访谈等工作,编制《龙虎山鱼塘村孔家村小组安山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已于2023年3月19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地块内从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未发现内部污染源,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林地、江西龙 (略) 、农田、水塘、桥头岭水库及居民自建房。通过现场快速检测说明,本地块土壤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满足《 (略)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表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内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不大,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综上所述,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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