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辽小线双山东桥、坝台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答疑澄清说明文件第1次
阜新市辽小线双山东桥、坝台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答疑澄清说明文件第1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以发出答疑澄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鉴此,发出第1次澄清,如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一、对原招标文件的格式进行调整,详见本答疑澄清文件。
二、对本项目第一信封的“投标函附录”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投标人应按照下表填报,所有数据应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二)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3) | 0.03% 签约合同价 元/天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3) | 10% 签约合同价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 元/天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 %签约合同价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专用条款约 定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10% 签约合同价 |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2.1(2) |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 ‰/天 |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专用条款约 定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2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 |
12 | 保修期 | 19.7(1)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
注解:
①序号2逾期交工违约金 0.03% 签约合同价 元/天
注:鉴于电子标格式不可更改,该逾期交工违约金按表内文字填写即可,不允许计算具体数值。
②序号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鉴于电子标格式不可更改,该款实际调差原则执行招标文件相关专用条款约定,因此须在备注栏填写“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专用条款约定”。
③序号11质量保证金金额:2 %合同价格
注:鉴于电子标格式不可更改,该合同价格即指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结算价格。
④序号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投标人填写 / ‰/天,因此须在备注栏填写“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专用条款约定”,签订合同时执行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本项目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进度付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及项 (略) 及地区的政府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3.2 投标报价
3.2.3细化为:
(1)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加强普 (略) 养护项目施工合同清单单价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辽交发展工程〔2024]209号)规定:本项目招标,由代建单位(招标人)发布招标控制价N以及提供M(各清单子目的具体价格),投标人投标只填报投标总价(X),并相对于招标控制价形成投标系数Y=[(X-A)/(N-A)],A为安全生产费等不可变动价款。投标人的各清单子目(安全生产费等不可变动的子目除外)单项报价Z直接由M*Y确定,无需投标人另行逐项填报。养护项目施工合同价格采用总价方式,中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将作为履约过程期中计量支付的参考,并作为确定变更工作单价的依据。
(2)合同谈判时,根据投标系数(Y)计算出来的各子目单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合价保留到个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以各子目单价计算出来的合计金额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以投标文件报价为准,细微调整个别子目单价。
(3)投标报价保留到元。
四、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1.2.9变更为“项目法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由项目出资人和项目管理法人组成,其中项目出资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管理法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是项目各项费用的支付主体及本合同工程的监督管理主体。”
五、3.1.2 业绩要求变更为近 5 年内,至少完成 1 座类似规模的拆除重建或新建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六、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正常编写,不做暗标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内容取消。提供的纸质施工组织设计备份文件不必单独胶装,放入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
招 标 人: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辽宁 (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以发出答疑澄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鉴此,发出第1次澄清,如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一、对原招标文件的格式进行调整,详见本答疑澄清文件。
二、对本项目第一信封的“投标函附录”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投标人应按照下表填报,所有数据应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二)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3) | 0.03% 签约合同价 元/天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3) | 10% 签约合同价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 元/天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 %签约合同价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专用条款约 定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10% 签约合同价 |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2.1(2) |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 ‰/天 |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专用条款约 定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2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 |
12 | 保修期 | 19.7(1)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
注解:
①序号2逾期交工违约金 0.03% 签约合同价 元/天
注:鉴于电子标格式不可更改,该逾期交工违约金按表内文字填写即可,不允许计算具体数值。
②序号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鉴于电子标格式不可更改,该款实际调差原则执行招标文件相关专用条款约定,因此须在备注栏填写“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专用条款约定”。
③序号11质量保证金金额:2 %合同价格
注:鉴于电子标格式不可更改,该合同价格即指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结算价格。
④序号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投标人填写 / ‰/天,因此须在备注栏填写“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专用条款约定”,签订合同时执行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本项目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进度付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及项 (略) 及地区的政府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3.2 投标报价
3.2.3细化为:
(1)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加强普 (略) 养护项目施工合同清单单价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辽交发展工程〔2024]209号)规定:本项目招标,由代建单位(招标人)发布招标控制价N以及提供M(各清单子目的具体价格),投标人投标只填报投标总价(X),并相对于招标控制价形成投标系数Y=[(X-A)/(N-A)],A为安全生产费等不可变动价款。投标人的各清单子目(安全生产费等不可变动的子目除外)单项报价Z直接由M*Y确定,无需投标人另行逐项填报。养护项目施工合同价格采用总价方式,中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将作为履约过程期中计量支付的参考,并作为确定变更工作单价的依据。
(2)合同谈判时,根据投标系数(Y)计算出来的各子目单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合价保留到个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以各子目单价计算出来的合计金额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以投标文件报价为准,细微调整个别子目单价。
(3)投标报价保留到元。
四、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1.2.9变更为“项目法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由项目出资人和项目管理法人组成,其中项目出资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管理法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是项目各项费用的支付主体及本合同工程的监督管理主体。”
五、3.1.2 业绩要求变更为近 5 年内,至少完成 1 座类似规模的拆除重建或新建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六、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正常编写,不做暗标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内容取消。提供的纸质施工组织设计备份文件不必单独胶装,放入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
招 标 人: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辽宁 (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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