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六安市裕安区2023年度盘古尖等5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批前公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六安市裕安区2023年度盘古尖等5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裕安区2023年度盘古尖等5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裕安区;
项目建设单位: (略) 裕安区水利局;
环评单位:安徽 (略) ;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 (略) 裕安区,主要建设内容:对盘古尖水库进行大坝防渗、新 (略) 和对上下游草皮护坡进行修复等除险加固措施;对桃花岗水库进行拆除重建放水涵(兼水库溢洪)、水库大坝坝坡整治和新建护坡等除险加固措施;对丰收水库进行大坝防渗、新 (略) 、大坝上游侧现状护坡维修和接长、新建草皮护坡等除险加固措施;对连塘水库进行大坝防渗、大坝护坡维修和新 (略) 等除险加固措施;对黄郢水库进行大坝防渗、新 (略) 和新建草皮护坡等除险加固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①对于施工期车辆尾气治理,可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是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
②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以减少燃油废气排放;
③施工期间加强环境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围挡封闭,露土覆盖;
④出入车辆冲洗,控制车辆驶入驶出速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 (略) 的清洁和洒水降尘,确保每天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
(2)废水
施工厂区内设置车辆冲洗沉淀水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内的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高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严禁高噪设备施工,高噪声设备作业时应在周围设置屏蔽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期清理的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阶段清理出的土石方用于后期回填至施工场地和绿化,施工阶段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场地四周设施导水沟、砌好挡土墙。开挖后土石方就近堆放,临时堆放场地远离敏感点;设置带封盖的垃圾桶,并设专人定时进行卫生清理工作,生活垃圾每天收集,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联系电话:0564-*,0564-*
传 真:0564-*
通讯地址: (略) 裕安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略) 裕安区 (略) 裕安区2023年度盘古尖等5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裕安区2023年度盘古尖等5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裕安区;
项目建设单位: (略) 裕安区水利局;
环评单位:安徽 (略) ;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 (略) 裕安区,主要建设内容:对盘古尖水库进行大坝防渗、新 (略) 和对上下游草皮护坡进行修复等除险加固措施;对桃花岗水库进行拆除重建放水涵(兼水库溢洪)、水库大坝坝坡整治和新建护坡等除险加固措施;对丰收水库进行大坝防渗、新 (略) 、大坝上游侧现状护坡维修和接长、新建草皮护坡等除险加固措施;对连塘水库进行大坝防渗、大坝护坡维修和新 (略) 等除险加固措施;对黄郢水库进行大坝防渗、新 (略) 和新建草皮护坡等除险加固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①对于施工期车辆尾气治理,可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是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
②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以减少燃油废气排放;
③施工期间加强环境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围挡封闭,露土覆盖;
④出入车辆冲洗,控制车辆驶入驶出速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 (略) 的清洁和洒水降尘,确保每天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
(2)废水
施工厂区内设置车辆冲洗沉淀水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内的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高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严禁高噪设备施工,高噪声设备作业时应在周围设置屏蔽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期清理的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阶段清理出的土石方用于后期回填至施工场地和绿化,施工阶段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场地四周设施导水沟、砌好挡土墙。开挖后土石方就近堆放,临时堆放场地远离敏感点;设置带封盖的垃圾桶,并设专人定时进行卫生清理工作,生活垃圾每天收集,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联系电话:0564-*,0564-*
传 真:0564-*
通讯地址: (略) 裕安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略) 裕安区 (略) 裕安区2023年度盘古尖等5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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