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柏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和县分公司电力配套各类产品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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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柏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和县分公司电力配套各类产品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

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安徽 (略) 和县分公司电力配套各类产品生产项目备案的函》(香政〔2024〕22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该项目基本符合备案条件,现准予备案,具体内容见项目备案表。

希你镇接文后,在办理规划、设计、环保、能评、水保、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各项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备案内容组织实施,强化落实环保、节能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不得新上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附:项目备案表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电力配套各类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法人

安徽 (略) 和县分公司

经济类型

私营

建设地址

香泉镇张家集工业区12号

占地面积

约11亩

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租赁原和县 (略) 厂房,建筑面积7589平方米。主要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保等公用辅助设施,购置安装MPP管材、PVC管材、高低压成套设备、水泥杆等生产线、注塑机、液压机用于加工塑料件及挤塑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经济及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达到低压成套设备类年生产能力*只,水泥杆年生产能力*根,电缆保护管年生产能力*米,铁附件年生产能力7500吨,实现年产值*元,税收*元。

项目总投资

3000

固定资产投资

2700

资金来源

1、单位自筹

3000

2、银行贷款

3、股票债券

4、社会集资

5、个人资金

6、外商投资

7、其它

计划动工时间

2024年3月

计划竣工时间

2024年5月

申请文号

香政〔2024〕22号

申请时间

2024年3月

备注:

主管部门意见:

同 意 备 案

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安徽 (略) 和县分公司电力配套各类产品生产项目备案的函》(香政〔2024〕22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该项目基本符合备案条件,现准予备案,具体内容见项目备案表。

希你镇接文后,在办理规划、设计、环保、能评、水保、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各项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备案内容组织实施,强化落实环保、节能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不得新上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附:项目备案表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电力配套各类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法人

安徽 (略) 和县分公司

经济类型

私营

建设地址

香泉镇张家集工业区12号

占地面积

约11亩

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租赁原和县 (略) 厂房,建筑面积7589平方米。主要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保等公用辅助设施,购置安装MPP管材、PVC管材、高低压成套设备、水泥杆等生产线、注塑机、液压机用于加工塑料件及挤塑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经济及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达到低压成套设备类年生产能力*只,水泥杆年生产能力*根,电缆保护管年生产能力*米,铁附件年生产能力7500吨,实现年产值*元,税收*元。

项目总投资

3000

固定资产投资

2700

资金来源

1、单位自筹

3000

2、银行贷款

3、股票债券

4、社会集资

5、个人资金

6、外商投资

7、其它

计划动工时间

2024年3月

计划竣工时间

2024年5月

申请文号

香政〔2024〕22号

申请时间

2024年3月

备注:

主管部门意见:

同 意 备 案

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安徽 (略) 和县分公司电力配套各类产品生产项目备案的函》(香政〔2024〕22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该项目基本符合备案条件,现准予备案,具体内容见项目备案表。

希你镇接文后,在办理规划、设计、环保、能评、水保、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各项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备案内容组织实施,强化落实环保、节能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不得新上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附:项目备案表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电力配套各类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法人

安徽 (略) 和县分公司

经济类型

私营

建设地址

香泉镇张家集工业区12号

占地面积

约11亩

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租赁原和县 (略) 厂房,建筑面积7589平方米。主要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保等公用辅助设施,购置安装MPP管材、PVC管材、高低压成套设备、水泥杆等生产线、注塑机、液压机用于加工塑料件及挤塑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经济及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达到低压成套设备类年生产能力*只,水泥杆年生产能力*根,电缆保护管年生产能力*米,铁附件年生产能力7500吨,实现年产值*元,税收*元。

项目总投资

3000

固定资产投资

2700

资金来源

1、单位自筹

3000

2、银行贷款

3、股票债券

4、社会集资

5、个人资金

6、外商投资

7、其它

计划动工时间

2024年3月

计划竣工时间

2024年5月

申请文号

香政〔2024〕22号

申请时间

2024年3月

备注:

主管部门意见:

同 意 备 案

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安徽 (略) 和县分公司电力配套各类产品生产项目备案的函》(香政〔2024〕22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该项目基本符合备案条件,现准予备案,具体内容见项目备案表。

希你镇接文后,在办理规划、设计、环保、能评、水保、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各项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备案内容组织实施,强化落实环保、节能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不得新上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附:项目备案表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电力配套各类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法人

安徽 (略) 和县分公司

经济类型

私营

建设地址

香泉镇张家集工业区12号

占地面积

约11亩

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租赁原和县 (略) 厂房,建筑面积7589平方米。主要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保等公用辅助设施,购置安装MPP管材、PVC管材、高低压成套设备、水泥杆等生产线、注塑机、液压机用于加工塑料件及挤塑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经济及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达到低压成套设备类年生产能力*只,水泥杆年生产能力*根,电缆保护管年生产能力*米,铁附件年生产能力7500吨,实现年产值*元,税收*元。

项目总投资

3000

固定资产投资

2700

资金来源

1、单位自筹

3000

2、银行贷款

3、股票债券

4、社会集资

5、个人资金

6、外商投资

7、其它

计划动工时间

2024年3月

计划竣工时间

2024年5月

申请文号

香政〔2024〕22号

申请时间

2024年3月

备注:

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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