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安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关于贵安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04-11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城辉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大气防治措施(1)①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 (略) 、 (略) 。 (略) 段的硬质围挡高度应当不小于 2.5 米, (略) 段不小于 1.8 米。②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拆除工程拆除下来建筑材料等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土方、建筑垃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等措施。③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冼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冼。④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的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略) 应定期清扫、洒水。施工现场进行铣刨、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有效防扬尘措施。(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防治措施: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3)装修废气防治措施:装修材料选用符合国家现有规定,且优选使用低毒性、低污染的环保材料,在进修装修时应注意通风换气,以免发生意外事故,装修完毕后应充分开窗换气,避免对人的影响。2.水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施工队*的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禁止施工人员向水体内倾倒垃圾、冲洗机具,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2)将施工排放的泥浆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或洒水抑尘,不外排(3)严禁暴雨时进行挖方和填方施工。雨天时必须在堆料表面覆盖篷布等覆盖物,以防止物料在暴雨的冲刷下,进入地表水体,对水体造成污染。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强固定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装修垃圾:项目在装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油漆、涂料容器等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5t。要严加管理,统一收集,能由生产厂商回收处理的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商处理,不能回收处理的危险废物要定点堆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理,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2)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 0.5kg/d·人计算。预计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有 100 人,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50kg/d。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垃圾桶收集后,由专人送往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堆放,不可就地填埋,不可随意丢弃。(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物料输送环节采用全封闭,同时砂石料斗下料口设置集尘罩并配置袋式除尘器,减少粉尘产生量(2)作业区域、 (略) 等区域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污染(3)加强对进出厂区车辆扬尘的管理, (略) ,减少车辆行驶过程扬尘的产生(4)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选择种植一些高大耐粉尘的常绿树种,以降低地面风速,减少粉尘污染。2.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龙山污水处理厂;搅拌机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水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气动性噪声设备上设置相应的消声装置;加强绿化,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对风机等高振动设备采取隔振的方式,同时将其设置在厂房内,可以有效的减少噪声影响。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钢筋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给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小型垃圾桶若干,移动式分类收集桶若干,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XMGK":"项目总投资为1996.*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造1#厂房面积6500平方米,扩建堆场面积*平方米,建设3条自动化生产线、1条固定模台生产线以及1条钢筋加工自动化生产线,同时对原玛莎线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改造等。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1日-2024年0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
日期:2024-04-11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城辉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大气防治措施(1)①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 (略) 、 (略) 。 (略) 段的硬质围挡高度应当不小于 2.5 米, (略) 段不小于 1.8 米。②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拆除工程拆除下来建筑材料等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土方、建筑垃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等措施。③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冼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冼。④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的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略) 应定期清扫、洒水。施工现场进行铣刨、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有效防扬尘措施。(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防治措施: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3)装修废气防治措施:装修材料选用符合国家现有规定,且优选使用低毒性、低污染的环保材料,在进修装修时应注意通风换气,以免发生意外事故,装修完毕后应充分开窗换气,避免对人的影响。2.水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施工队*的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禁止施工人员向水体内倾倒垃圾、冲洗机具,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2)将施工排放的泥浆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或洒水抑尘,不外排(3)严禁暴雨时进行挖方和填方施工。雨天时必须在堆料表面覆盖篷布等覆盖物,以防止物料在暴雨的冲刷下,进入地表水体,对水体造成污染。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强固定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装修垃圾:项目在装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油漆、涂料容器等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5t。要严加管理,统一收集,能由生产厂商回收处理的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商处理,不能回收处理的危险废物要定点堆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理,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2)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 0.5kg/d·人计算。预计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有 100 人,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50kg/d。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垃圾桶收集后,由专人送往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堆放,不可就地填埋,不可随意丢弃。(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物料输送环节采用全封闭,同时砂石料斗下料口设置集尘罩并配置袋式除尘器,减少粉尘产生量(2)作业区域、 (略) 等区域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污染(3)加强对进出厂区车辆扬尘的管理, (略) ,减少车辆行驶过程扬尘的产生(4)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选择种植一些高大耐粉尘的常绿树种,以降低地面风速,减少粉尘污染。2.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龙山污水处理厂;搅拌机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水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气动性噪声设备上设置相应的消声装置;加强绿化,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对风机等高振动设备采取隔振的方式,同时将其设置在厂房内,可以有效的减少噪声影响。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钢筋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给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小型垃圾桶若干,移动式分类收集桶若干,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XMGK":"项目总投资为1996.*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造1#厂房面积6500平方米,扩建堆场面积*平方米,建设3条自动化生产线、1条固定模台生产线以及1条钢筋加工自动化生产线,同时对原玛莎线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改造等。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1日-2024年0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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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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