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略) 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延期公示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我司广东 (略) 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于2024年1月29日竣工,计划调试时间为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4月30日。在调试生产期间,我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已委托第三方验收评价单位开展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现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因预留时间不足,故申请调试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 (略) 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广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梅县畲江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州大道东11号
项目简介:本项目建设一条稻谷加工生产线,生产精米和碎米。
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内容
(1)废气处理:稻谷加工过程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厂房隔声、消声器、减振基座。
(4)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及生活垃圾收集装置。
三、延期调试起止日期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时间: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4月30日
环保设施延期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2月3日—2024年6月30日
四、公示方式
建设单位应 (略) 站或张贴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信息。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女士/刘女士
广东 (略)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