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麻发改综(2021)35号
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
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提交的《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
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县自
然资源局关于该项目的用地意见、县财政局《麻阳苗族自治财政局关
于麻阳苗族自治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财政
可承受能力评估的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有效改善项目区城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水
平,提升小区形象,更 (略) 化进程。同意你单位实施麻阳苗
族自治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项目代码:
2111-*-04-01-*.
二、项目建设地址:麻阳县高村镇。
三、项目单位:(法人:圣杰),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
组织实施项目施工建设等。
四、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根据麻阳县总体发展规划,本
项目主要对老计生局家属区、城南小区、日化厂家属区、造纸一厂家
属楼、 (略) 居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略) 维修2100平方
米、道路硬化3000平方米、雨水管道改造1500米、 (略) 道改造
1200米、 (略) 改造300户、 (略) 改造600户、供气管道新建
1200米、供水管道改造1000米、绿化3000平方米、加装电梯30台
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
费用为233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元,垄本预备费
254.*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其他地方财政性建
设资金。,
六、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用地、规划、环保、节能、消防和安全
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
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
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该项目的施工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
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标准,依法实行委托
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八、项目建设期2年,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
按质竣工,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30个工作日向麻
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九、本批文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
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
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
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们通过湖南省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
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
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
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021
年
17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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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发改综(2021)35号
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
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提交的《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
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县自
然资源局关于该项目的用地意见、县财政局《麻阳苗族自治财政局关
于麻阳苗族自治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财政
可承受能力评估的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有效改善项目区城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水
平,提升小区形象,更 (略) 化进程。同意你单位实施麻阳苗
族自治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项目代码:
2111-*-04-01-*.
二、项目建设地址:麻阳县高村镇。
三、项目单位:(法人:圣杰),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
组织实施项目施工建设等。
四、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根据麻阳县总体发展规划,本
项目主要对老计生局家属区、城南小区、日化厂家属区、造纸一厂家
属楼、 (略) 居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略) 维修2100平方
米、道路硬化3000平方米、雨水管道改造1500米、 (略) 道改造
1200米、 (略) 改造300户、 (略) 改造600户、供气管道新建
1200米、供水管道改造1000米、绿化3000平方米、加装电梯30台
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
费用为233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元,垄本预备费
254.*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其他地方财政性建
设资金。,
六、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用地、规划、环保、节能、消防和安全
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
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
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该项目的施工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
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标准,依法实行委托
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八、项目建设期2年,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
按质竣工,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30个工作日向麻
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九、本批文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
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
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
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们通过湖南省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
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
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
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021
年
17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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