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医疗救护站办公场所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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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医疗救护站办公场所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岳发改(2024)34号
关于南岳区景区医疗救护办公场所提质
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岳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南岳区景区医疗救护办公场所提
质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结合区自然资源局、
区林业局、区风景名胜资源事务中心、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
区财政局等部门的意见,同意你单位实施南岳区景区医疗救
护办公场所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3-*-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岳区西岭门票处内(原岳林乡卫
(略) 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原 (略) 老院区改
造为景区医疗救护站办公场所,配套建设相关设施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元。其中工程费8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元,
预备费4.*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
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
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
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
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
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南岳区发展和革

20年4月岛
主题词:工程立项批复
报:区监察委
送: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林业局
风景名胜资源事务中心、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1日印发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岳发改(2024)34号
关于南岳区景区医疗救护办公场所提质
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岳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南岳区景区医疗救护办公场所提
质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结合区自然资源局、
区林业局、区风景名胜资源事务中心、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
区财政局等部门的意见,同意你单位实施南岳区景区医疗救
护办公场所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3-*-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岳区西岭门票处内(原岳林乡卫
(略) 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原 (略) 老院区改
造为景区医疗救护站办公场所,配套建设相关设施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元。其中工程费8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元,
预备费4.*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
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
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
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
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
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南岳区发展和革

20年4月岛
主题词:工程立项批复
报:区监察委
送: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林业局
风景名胜资源事务中心、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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