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公示
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公示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专项资金安排的函》,市安排我区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财政专项共计*元。
(略) 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财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17日(公示期7日)
附件:2024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略) 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2024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2024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 ||
镇(街道) | 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数量(栋) | 金额(元) |
埠场镇 | 1 | 1352 |
双捷镇 | 11 | * |
南恩街道 | 7 | 9466 |
城南街道 | 11 | * |
城北街道 | 6 | 8113 |
中洲街道 | 2 | 2704 |
城东街道 | 1 | 1352 |
岗列街道 | 3 | 4056 |
城西街道 | 1 | 1352 |
白沙街道 | 1 | 1352 |
合计: | 44 | * |
用途:用于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建立整治台账,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的整治措施,因地制宜采取分类处置措施,重点对建筑层数高、建造年代久远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房屋建筑开展筛查,督促属地及时开展整治。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依法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及时消除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 |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专项资金安排的函》,市安排我区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财政专项共计*元。
(略) 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财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17日(公示期7日)
附件:2024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略) 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2024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2024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 ||
镇(街道) | 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数量(栋) | 金额(元) |
埠场镇 | 1 | 1352 |
双捷镇 | 11 | * |
南恩街道 | 7 | 9466 |
城南街道 | 11 | * |
城北街道 | 6 | 8113 |
中洲街道 | 2 | 2704 |
城东街道 | 1 | 1352 |
岗列街道 | 3 | 4056 |
城西街道 | 1 | 1352 |
白沙街道 | 1 | 1352 |
合计: | 44 | * |
用途:用于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建立整治台账,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的整治措施,因地制宜采取分类处置措施,重点对建筑层数高、建造年代久远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房屋建筑开展筛查,督促属地及时开展整治。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依法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及时消除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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