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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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抚州市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民委员会委托江西 (略)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调查地块位于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6.*°,北纬27.*°,面积为299.3 m2

3、基本情况:调查地块地块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厚源村,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和草地。 (略) 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的土地规划材料文件表明,本次调查项目地 (略) 临川区腾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地块未来拟规划为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过程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调查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红线范围,调查面积为299.3 m2。调查阶段为第一阶段,主要采用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手段对地块进行调查分析。

三、调查结论

江西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等工作,编制《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专家评审。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通过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工作可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受周围区域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未来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单 位: (略) 临川生态环境局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来访、来函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794-*

受理地址: (略) 临川区上顿渡镇区行政中心临川生态环境局309

(略) 临川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2日


来源: 临川生态环境局

抚州市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民委员会委托江西 (略)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调查地块位于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6.*°,北纬27.*°,面积为299.3 m2

3、基本情况:调查地块地块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厚源村,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和草地。 (略) 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的土地规划材料文件表明,本次调查项目地 (略) 临川区腾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地块未来拟规划为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过程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调查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红线范围,调查面积为299.3 m2。调查阶段为第一阶段,主要采用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手段对地块进行调查分析。

三、调查结论

江西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等工作,编制《 (略) 临川区腾桥镇厚源村四组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专家评审。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通过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工作可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受周围区域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未来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单 位: (略) 临川生态环境局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来访、来函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794-*

受理地址: (略) 临川区上顿渡镇区行政中心临川生态环境局309

(略) 临川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2日


来源: 临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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