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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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08:39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 (略) 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 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固阳县7.*吨/年再生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

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

包头隆晟 (略)

内蒙古 (略)




(略) 隆晟 (略) 拟在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建设固阳县7.*吨/年再生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原料、产品库、3座全封闭生产车间、一座全封闭制粉车间,辅料、机修车间及其他辅助车间,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7.*吨再生硅。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7.69%。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日常管理,最大幅度减轻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原料贮存、筛分、造粒、中频炉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布袋除尘器排放,确保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烘干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后,确保烘干过程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熔化、浇注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经集气+布袋除尘后排放,确保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全封闭制粉车间,确保生产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逸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循环用水为外购纯水,循环水定期置换,定期排水送至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近期排入自建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清运, (略) 接通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本项目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本项目废电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废渣、除尘灰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项目区生活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6、你公司应当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7、你公司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08:39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 (略) 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 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固阳县7.*吨/年再生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

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

包头隆晟 (略)

内蒙古 (略)




(略) 隆晟 (略) 拟在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建设固阳县7.*吨/年再生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原料、产品库、3座全封闭生产车间、一座全封闭制粉车间,辅料、机修车间及其他辅助车间,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7.*吨再生硅。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7.69%。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日常管理,最大幅度减轻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原料贮存、筛分、造粒、中频炉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布袋除尘器排放,确保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烘干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后,确保烘干过程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熔化、浇注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经集气+布袋除尘后排放,确保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全封闭制粉车间,确保生产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逸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循环用水为外购纯水,循环水定期置换,定期排水送至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近期排入自建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清运, (略) 接通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本项目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本项目废电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废渣、除尘灰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项目区生活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6、你公司应当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7、你公司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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