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关于对和政县城乡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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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关于对和政县城乡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 示 期: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2日

通讯地址:和政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电 话:0930-*

项目名称:和政县城乡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和政县振和城乡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新美 (略)

一、项目概况:和政县城乡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位于和政县三合镇虎家村,项目属于新建(迁建)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8580m2,建筑面积3198.73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转运规模200t/d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配套生活垃圾压缩系统、集装箱、钩臂式垃圾转运车、除尘除臭系统、渗滤液收集池。本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中型III类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转运能力为200t/d,设计服务年限10年(2024年-2034年)。本工程总投资为3874.*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4.*元,占总投资的1.4%。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大气污染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填筑及车辆运输等产生的扬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 (略) 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期间采用湿法作业,限制车速,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加强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

2、水污染

施工期的废水污染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依托现有和政县污水处理站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管理,施工废水不得外排。

3、噪声污染

噪声主要是平地机、推土机、振动棒、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在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隔声罩,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以减少机械设备故障运行,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缓项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回填综合利用,禁止外排;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分类回收,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县城管局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县城管局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垃圾转运车为全封闭式垃圾转运箱,垃圾转运途中产生废气较少。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排放源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运行过程散发的恶臭和粉尘。项目设负压抽风除尘除臭系统,抽风除尘系统抽风量*m3/h,废气经卸料口喷淋除臭系统+负压抽风除尘除臭系统(水幕除尘除臭+二级喷淋接触反应区+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H2S去除率可达94%,NH3去除率可达88%,颗粒物去除率可达90%。经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预处理后排至和政县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主要有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及压装车间冲洗、车辆清冲洗废水以及除尘除臭废水,产生量为12.272m3/d,项目渗滤液和冲洗废水通过设置排水管排至室外渗滤液收集池,当收集到渗滤液收集池容积的80%时由槽车定期抽运至临洮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临洮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水质要求,清液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冷却塔补充水,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渗滤液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垃圾压缩机、液压动力系统、高压清洗机以及风机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设备;

高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不生产,避免噪声扰民;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限速、限制鸣笛等。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过滤器过滤的粉尘、生活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内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及废油桶。除尘过滤器过滤的粉尘、废活性炭同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进入站内压装车间处理,最终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渗滤液收集池污泥清掏固化后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 示 期: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2日

通讯地址:和政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电 话:0930-*

项目名称:和政县城乡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和政县振和城乡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新美 (略)

一、项目概况:和政县城乡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位于和政县三合镇虎家村,项目属于新建(迁建)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8580m2,建筑面积3198.73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转运规模200t/d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配套生活垃圾压缩系统、集装箱、钩臂式垃圾转运车、除尘除臭系统、渗滤液收集池。本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中型III类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转运能力为200t/d,设计服务年限10年(2024年-2034年)。本工程总投资为3874.*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4.*元,占总投资的1.4%。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大气污染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填筑及车辆运输等产生的扬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 (略) 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期间采用湿法作业,限制车速,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加强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

2、水污染

施工期的废水污染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依托现有和政县污水处理站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管理,施工废水不得外排。

3、噪声污染

噪声主要是平地机、推土机、振动棒、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在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隔声罩,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以减少机械设备故障运行,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缓项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回填综合利用,禁止外排;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分类回收,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县城管局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县城管局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垃圾转运车为全封闭式垃圾转运箱,垃圾转运途中产生废气较少。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排放源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运行过程散发的恶臭和粉尘。项目设负压抽风除尘除臭系统,抽风除尘系统抽风量*m3/h,废气经卸料口喷淋除臭系统+负压抽风除尘除臭系统(水幕除尘除臭+二级喷淋接触反应区+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H2S去除率可达94%,NH3去除率可达88%,颗粒物去除率可达90%。经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预处理后排至和政县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主要有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及压装车间冲洗、车辆清冲洗废水以及除尘除臭废水,产生量为12.272m3/d,项目渗滤液和冲洗废水通过设置排水管排至室外渗滤液收集池,当收集到渗滤液收集池容积的80%时由槽车定期抽运至临洮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临洮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水质要求,清液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冷却塔补充水,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渗滤液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垃圾压缩机、液压动力系统、高压清洗机以及风机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设备;

高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不生产,避免噪声扰民;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限速、限制鸣笛等。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过滤器过滤的粉尘、生活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内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及废油桶。除尘过滤器过滤的粉尘、废活性炭同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进入站内压装车间处理,最终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渗滤液收集池污泥清掏固化后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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