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宝陵河水质达标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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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宝陵河水质达标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文昌市宝陵河水质达标治理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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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宝陵河水质达标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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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昌洒镇宝陵河
海口 (略)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4座表面流人工湿地,基于现状废弃鱼塘上改造,用于建设沉砂池,种植挺水植物美人蕉、沉水植物黑藻,共7.08万m2;改造4条生态沟,共2172m,种植挺水植物美人蕉,种植美人蕉面积约为10583m2;新建拦水坝14座,其中宝陵河拦水坝4座,生态沟拦水坝10座,同时配套管道、通道、围栏等工程。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 (略) 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中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河道洪水标准,完善宝陵河河道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水环境,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本工程是非污染生态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虽然施工期间将会对宝陵河流域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及建议,项目实施过程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呈减缓的。因此,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及不影响饮用水取水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 (略) 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2018年版)(见附图6~附图7)可知,项目人工湿地及其拦水坝用地类型包括一般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和IV级保护林地,但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 (略) “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叠图可知,项目生态沟及其拦水坝用地类型包括基本农田、IV级保护林地、一般耕地、其他农用地、园地。项目生态沟均在现有杂草土坡沟改造,不涉及新挖生态沟,不实际破坏基本农田,改造内容主要为种植挺水植物。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文昌市宝陵河水质达标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选址和土地预审意见的复函(文自然资函〔2022〕927号)》(见附件3)可知:“该项目属于水生态治理项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管规〔2020〕7号)有关规定,以人工湿地等生态环保方式进行污水处理的设施用地可采取“只征不转”或“不征不转”等方式,涉及 (略) 林业局意见为准,具体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按规定办理”。 本项月为水质达标治理工程,施工期间占用的各类用地均为临时占用,项目施工生活区依托周边村庄,项目的临时堆士场占地类型为后备林地、园地和IV林地,不存在永久性建筑物,施工完毕后即清理现场,不会长期占用土地,也不会改变其用地性质,不影响今后土地资源的利用。项日在施工前期需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待落实所有用地手续后,方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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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运营期: 1.废气。营运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人工湿地格栅截流的固体废弃物堆积产生的臭气,建议建设单位定期安排人手进行清理,并在周边种植绿化植物,树木及草木均能够有效的吸收及净化恶臭废气。 2.污水。河道经过整治后,由于是对外开放的,而且河道沿线比较长,要及时防止偷排废污水、河道沿线垃圾进入河道等污染发生,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 3.噪声。 木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将撤离,无产生噪声的设备,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河道沿线村民会偶有丢弃垃圾至河里的习惯,因此,为了维护河道内的水体卫生环境,当地主管部门应加强河道管理。
项目区域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收集北水溪(宝陵河)昌洒镇入文教镇交界处(新安村桥)(N:19.74369,E:110.91534)处断面和龙楼镇宝陵村宝陵水闸(110.9618,19.6769)处断面近3年内的常规监测数据。宝陵河宝陵水闸(龙楼境内)处(经度:110.7610;纬度:19.6245)断面常规水质监测2020年仅1月和9月水质未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2021年1~9月水质未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10月起宝陵水闸处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但总体来说,宝陵水闸断面处水质不太稳定,大部分时间未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超标原因是由于宝陵河附近存在大量罗非鱼养殖塘,鱼塘为独自无规律排水
制定日常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及应急方案等制度;设置专人定期巡检;配备应急车辆、抢修工具等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文昌市宝陵河水质达标治理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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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昌洒镇宝陵河
海口 (略)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4座表面流人工湿地,基于现状废弃鱼塘上改造,用于建设沉砂池,种植挺水植物美人蕉、沉水植物黑藻,共7.08万m2;改造4条生态沟,共2172m,种植挺水植物美人蕉,种植美人蕉面积约为10583m2;新建拦水坝14座,其中宝陵河拦水坝4座,生态沟拦水坝10座,同时配套管道、通道、围栏等工程。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 (略) 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中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河道洪水标准,完善宝陵河河道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水环境,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本工程是非污染生态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虽然施工期间将会对宝陵河流域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及建议,项目实施过程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呈减缓的。因此,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及不影响饮用水取水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 (略) 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2018年版)(见附图6~附图7)可知,项目人工湿地及其拦水坝用地类型包括一般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和IV级保护林地,但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 (略) “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叠图可知,项目生态沟及其拦水坝用地类型包括基本农田、IV级保护林地、一般耕地、其他农用地、园地。项目生态沟均在现有杂草土坡沟改造,不涉及新挖生态沟,不实际破坏基本农田,改造内容主要为种植挺水植物。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文昌市宝陵河水质达标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选址和土地预审意见的复函(文自然资函〔2022〕927号)》(见附件3)可知:“该项目属于水生态治理项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管规〔2020〕7号)有关规定,以人工湿地等生态环保方式进行污水处理的设施用地可采取“只征不转”或“不征不转”等方式,涉及 (略) 林业局意见为准,具体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按规定办理”。 本项月为水质达标治理工程,施工期间占用的各类用地均为临时占用,项目施工生活区依托周边村庄,项目的临时堆士场占地类型为后备林地、园地和IV林地,不存在永久性建筑物,施工完毕后即清理现场,不会长期占用土地,也不会改变其用地性质,不影响今后土地资源的利用。项日在施工前期需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待落实所有用地手续后,方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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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运营期: 1.废气。营运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人工湿地格栅截流的固体废弃物堆积产生的臭气,建议建设单位定期安排人手进行清理,并在周边种植绿化植物,树木及草木均能够有效的吸收及净化恶臭废气。 2.污水。河道经过整治后,由于是对外开放的,而且河道沿线比较长,要及时防止偷排废污水、河道沿线垃圾进入河道等污染发生,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 3.噪声。 木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将撤离,无产生噪声的设备,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河道沿线村民会偶有丢弃垃圾至河里的习惯,因此,为了维护河道内的水体卫生环境,当地主管部门应加强河道管理。
项目区域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收集北水溪(宝陵河)昌洒镇入文教镇交界处(新安村桥)(N:19.74369,E:110.91534)处断面和龙楼镇宝陵村宝陵水闸(110.9618,19.6769)处断面近3年内的常规监测数据。宝陵河宝陵水闸(龙楼境内)处(经度:110.7610;纬度:19.6245)断面常规水质监测2020年仅1月和9月水质未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2021年1~9月水质未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10月起宝陵水闸处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但总体来说,宝陵水闸断面处水质不太稳定,大部分时间未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超标原因是由于宝陵河附近存在大量罗非鱼养殖塘,鱼塘为独自无规律排水
制定日常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及应急方案等制度;设置专人定期巡检;配备应急车辆、抢修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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