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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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临高县拆迁安置工作服务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 琼(2024)临高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临高县拆迁安置工作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2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临高县拆迁安置工作服务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 琼(2024)临高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临高县拆迁安置工作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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