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4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4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标签*平方米、彩盒*只技改项目 |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区金华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第16幢 2单元201、202第1-2层 | (略) (略) | (略) 场行情及企业发展需求,购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区金华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第16幢2单元201、202第1-2层空置厂房作为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1071.57m2,并购置四色印刷机、高速平模切机、半自动糊盒机等设备,建设年产标签*平方米、彩盒*只技改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 项目印刷废气、清洗废气、润版废气、危废贮存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糊盒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本项目废纸、废橡皮布、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显影液、废PS版、冲版废水、废包装桶(袋)、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洗车水、废抹布、废滤芯、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采用环卫部门清运方式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4)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
2 | 浙江 (略) 年产*瓶电热蚊香液技改项目 | (略) 婺城 (略) 528号 | 浙江 (略) | (略) 场行情及企业发展需求,承租位于 (略) 婺城 (略) 528号空置车间作为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1300m2,并购置理瓶机、缓冲罐、灌装机等设备,组建3条生产线,建设年产*瓶电热蚊香液技改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 项目投料和灌装环节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本项目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与废包装材料采用环卫部门清运方式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4)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 (略) 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标签*平方米、彩盒*只技改项目 |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区金华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第16幢 2单元201、202第1-2层 | (略) (略) | (略) 场行情及企业发展需求,购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区金华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第16幢2单元201、202第1-2层空置厂房作为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1071.57m2,并购置四色印刷机、高速平模切机、半自动糊盒机等设备,建设年产标签*平方米、彩盒*只技改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 项目印刷废气、清洗废气、润版废气、危废贮存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糊盒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本项目废纸、废橡皮布、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显影液、废PS版、冲版废水、废包装桶(袋)、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洗车水、废抹布、废滤芯、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采用环卫部门清运方式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4)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
2 | 浙江 (略) 年产*瓶电热蚊香液技改项目 | (略) 婺城 (略) 528号 | 浙江 (略) | (略) 场行情及企业发展需求,承租位于 (略) 婺城 (略) 528号空置车间作为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1300m2,并购置理瓶机、缓冲罐、灌装机等设备,组建3条生产线,建设年产*瓶电热蚊香液技改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 项目投料和灌装环节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本项目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与废包装材料采用环卫部门清运方式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4)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 (略) 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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