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DSA装置应用项目 | (略) 文化东街288号 | (略)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地 (略) 文化东街2 (略) (略) 内,拟投资*元,对综合楼一层现有布局进行改造,将一层西南侧现有运动训练室、诊室、候诊区、走廊等区域改造建设为一座DSA机房,包括手术室、操作室、设备间、污洗间、无菌室(导管室)、器械间、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和洗手间等;购置一台DSA装置(型号CGO-2100 Plus)安装手术室内,用于开展导管介入手术。DSA装置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核技术利用类型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 1、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X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等,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2、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定期进行监测。3、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DSA机房实体屏蔽等应满足最新的辐射标准要求;在DSA机房、控制室等醒目位置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落实检测系统门机联锁装置、工作指示灯、急停按钮等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做好检测系统与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的维护、维修,建立维修、维护档案,确保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安全有效;落实检测系统使用登记制度,建立使用台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治X射线丢失、被盗。4、制定并严格执行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及个人剂量监测,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监测数据,根据监测结果在检测系统周围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5、制定并定期修订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若发生辐射事故,应及时向生态环境、公安和卫生等部门报告。6、开展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每年向我局提交年度评估报告;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变更,并登录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更新。7、建设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库,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各项医疗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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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DSA装置应用项目 | (略) 文化东街288号 | (略)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地 (略) 文化东街2 (略) (略) 内,拟投资*元,对综合楼一层现有布局进行改造,将一层西南侧现有运动训练室、诊室、候诊区、走廊等区域改造建设为一座DSA机房,包括手术室、操作室、设备间、污洗间、无菌室(导管室)、器械间、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和洗手间等;购置一台DSA装置(型号CGO-2100 Plus)安装手术室内,用于开展导管介入手术。DSA装置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核技术利用类型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 1、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X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等,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2、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定期进行监测。3、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DSA机房实体屏蔽等应满足最新的辐射标准要求;在DSA机房、控制室等醒目位置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落实检测系统门机联锁装置、工作指示灯、急停按钮等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做好检测系统与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的维护、维修,建立维修、维护档案,确保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安全有效;落实检测系统使用登记制度,建立使用台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治X射线丢失、被盗。4、制定并严格执行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及个人剂量监测,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监测数据,根据监测结果在检测系统周围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5、制定并定期修订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若发生辐射事故,应及时向生态环境、公安和卫生等部门报告。6、开展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每年向我局提交年度评估报告;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变更,并登录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更新。7、建设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库,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各项医疗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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