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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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送审的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宏友 (略) ,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该工程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2019〕59号)等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63,*,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基本预备费用2,*,建设期利息1,*, (略) 财政统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关于确认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调整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请示》的确认批复,实际产生的投资中未列明费用的,勘察费用超出概算部分合计金额1,*,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调剂分配;将征地拆迁及补偿费金额6,*调整为10,*, 总投资概算调整为67,*。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 (略) 主城区的中西部区域[芝山公园- (略) -华阳体育馆- (略) -闽南师范大学( (略) )-市游泳中心-新路顶- (略) ],绿道改造长度6129.178m;新建桥梁3座,栈道桥2座,一号桥跨径为左幅14m,右幅37.5m;二号桥跨径布置为1-12m;三号桥跨径为46m;一号栈桥全长300m;二号栈桥全长64m;新建两座公厕,一座为钢筋砼框架结构,面积77.04m2,一幢为钢结构,面积77.04m2;园路铺装4164.09m2;新建设2座单臂廊架及一座廊架,新建3座镜面不锈钢雕塑群;新增指示牌、景石、桌椅等园林小品,场地内苗木移除、移植,场地内杂物清理,绿化苗木种植;配套建设排水系统、场地内喷灌系统、监控系统、夜景工程。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 (略) (略)

2、施工单位: (略) (略) (先导段)

福建 (略) (先导段除外)

3、设计单位: (略) (略) (先导段)

厦门 (略) (先导段除外)

4、勘察单位:福建岩土工 (略)

5、监理单位:厦门 (略)

二、评审依据

(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等有关规定;

(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该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三)《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芗发改审[2019]12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2019]59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批复《关于确认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调整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请示》等文件;

(四)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六)建设单位的反馈函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根 (略) (略) 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账表查证、询问及实质性审核方式为主。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合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审核期间为项目筹建时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该项目先导段除外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先导段工程施工采用直接委托方式,设计、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认。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该项目截止2023年8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送审数43,*,其中财政拨款资金43,*。基本建设支出50,*,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4,*,待摊投资16,*。

经审核,项目审定数:累计到位资金43,*,其中财政拨款资金43,*。基本建设支出49,*,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4,*,待摊投资14,*。

该项目截止2023年8月31日,已累计支付43,*,未付款金额为5,*,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为*。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本项目能按基建财务制度设账核算,各项支出手续较为健全。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数字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内容真实、完整。

(五)项目审定投资及审减原因

项目送审金额50,*,审定金额49,*,核减1,*,核减率为2.77%。其中建筑安装工程送审34,*,审定34,*,核减*;待摊投资送审16,*,审定14,*,核减1,*,核增-*,净核减1,*。具体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送审34,*,审定34,*,核减*,核减率0.05%。具体如下: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苗木委托采购款送审金额1,*,审定金额1,*,漳建城函(2023)110号将非*供苗的柳树B、三角梅分别多结算4株*、50株金额* 元,合计核减* 元。

(2)待摊投资送审16,*,审定14,*,核减1,*,核增-*,净核减1,*,净审减率8.58%。具体如下:

①待摊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费送审1,*,审定*,核减*。核减项目管理人员张艳军于竣工验收后3个月的工资*;核减不属于项目直接管理人员工资*;核减未在项目建设期间管理人员工资*;核减与工资发放表、绩效发放表和高温补贴发放数据不符金额*,共计核减*。

②待摊投资-绿化养护费-先导送审*,审定*,核减*。该费用属于竣工验收3个月后发生的费用,予以核减。

③待摊投资-电费送审*,审定*,核减*。该费用属于竣工验收3个月后发生的费用,予以核减。

④待摊投资-银行存款利息(抵扣项)送审金额*,审定-*,核增-*。该费用属于财政建设资金建设期存款利息收入,予以冲减待摊投资成本。

⑤待摊投资-借款利息送审金额含税金额*,审定*,核减*。该工程未向金融机构贷款,其费用未实际发生,予以核减。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金额为67,*,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49,*,工程实际支出较概算节约18,*,节约率为27.24%。具体明细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金额为48,*,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34,*,节约14,*,节约率29.1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金额15,*,财务决算审定金额14,*,节约*,节约率2.01%;

3、基本预备费概算金额2,*,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节约2,*,节约率100%。

4、建设期贷款利息批复总投资概算1,*,审定总投资为*,节约概算金额1,*,节概率100.00%。

五、需要说明事项

关于你单位提出的电费及绿化养护管理费用,因不属于本次财务决算审核范围,请建设单位向有关事权部门另行结算办理。

六、存在的问题

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

2、先导段工程施工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七、意见及建议

1、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议你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略) 财政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

你单位送审的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宏友 (略) ,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该工程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2019〕59号)等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63,*,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基本预备费用2,*,建设期利息1,*, (略) 财政统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关于确认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调整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请示》的确认批复,实际产生的投资中未列明费用的,勘察费用超出概算部分合计金额1,*,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调剂分配;将征地拆迁及补偿费金额6,*调整为10,*, 总投资概算调整为67,*。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 (略) 主城区的中西部区域[芝山公园- (略) -华阳体育馆- (略) -闽南师范大学( (略) )-市游泳中心-新路顶- (略) ],绿道改造长度6129.178m;新建桥梁3座,栈道桥2座,一号桥跨径为左幅14m,右幅37.5m;二号桥跨径布置为1-12m;三号桥跨径为46m;一号栈桥全长300m;二号栈桥全长64m;新建两座公厕,一座为钢筋砼框架结构,面积77.04m2,一幢为钢结构,面积77.04m2;园路铺装4164.09m2;新建设2座单臂廊架及一座廊架,新建3座镜面不锈钢雕塑群;新增指示牌、景石、桌椅等园林小品,场地内苗木移除、移植,场地内杂物清理,绿化苗木种植;配套建设排水系统、场地内喷灌系统、监控系统、夜景工程。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 (略) (略)

2、施工单位: (略) (略) (先导段)

福建 (略) (先导段除外)

3、设计单位: (略) (略) (先导段)

厦门 (略) (先导段除外)

4、勘察单位:福建岩土工 (略)

5、监理单位:厦门 (略)

二、评审依据

(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等有关规定;

(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该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三)《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芗发改审[2019]12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2019]59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批复《关于确认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调整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请示》等文件;

(四)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六)建设单位的反馈函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根 (略) (略) 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账表查证、询问及实质性审核方式为主。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合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审核期间为项目筹建时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该项目先导段除外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先导段工程施工采用直接委托方式,设计、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认。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该项目截止2023年8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送审数43,*,其中财政拨款资金43,*。基本建设支出50,*,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4,*,待摊投资16,*。

经审核,项目审定数:累计到位资金43,*,其中财政拨款资金43,*。基本建设支出49,*,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4,*,待摊投资14,*。

该项目截止2023年8月31日,已累计支付43,*,未付款金额为5,*,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为*。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本项目能按基建财务制度设账核算,各项支出手续较为健全。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数字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内容真实、完整。

(五)项目审定投资及审减原因

项目送审金额50,*,审定金额49,*,核减1,*,核减率为2.77%。其中建筑安装工程送审34,*,审定34,*,核减*;待摊投资送审16,*,审定14,*,核减1,*,核增-*,净核减1,*。具体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送审34,*,审定34,*,核减*,核减率0.05%。具体如下: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苗木委托采购款送审金额1,*,审定金额1,*,漳建城函(2023)110号将非*供苗的柳树B、三角梅分别多结算4株*、50株金额* 元,合计核减* 元。

(2)待摊投资送审16,*,审定14,*,核减1,*,核增-*,净核减1,*,净审减率8.58%。具体如下:

①待摊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费送审1,*,审定*,核减*。核减项目管理人员张艳军于竣工验收后3个月的工资*;核减不属于项目直接管理人员工资*;核减未在项目建设期间管理人员工资*;核减与工资发放表、绩效发放表和高温补贴发放数据不符金额*,共计核减*。

②待摊投资-绿化养护费-先导送审*,审定*,核减*。该费用属于竣工验收3个月后发生的费用,予以核减。

③待摊投资-电费送审*,审定*,核减*。该费用属于竣工验收3个月后发生的费用,予以核减。

④待摊投资-银行存款利息(抵扣项)送审金额*,审定-*,核增-*。该费用属于财政建设资金建设期存款利息收入,予以冲减待摊投资成本。

⑤待摊投资-借款利息送审金额含税金额*,审定*,核减*。该工程未向金融机构贷款,其费用未实际发生,予以核减。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金额为67,*,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49,*,工程实际支出较概算节约18,*,节约率为27.24%。具体明细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金额为48,*,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34,*,节约14,*,节约率29.1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金额15,*,财务决算审定金额14,*,节约*,节约率2.01%;

3、基本预备费概算金额2,*,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节约2,*,节约率100%。

4、建设期贷款利息批复总投资概算1,*,审定总投资为*,节约概算金额1,*,节概率100.00%。

五、需要说明事项

关于你单位提出的电费及绿化养护管理费用,因不属于本次财务决算审核范围,请建设单位向有关事权部门另行结算办理。

六、存在的问题

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

2、先导段工程施工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七、意见及建议

1、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议你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略) 财政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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