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浪一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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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浪一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浪一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 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浪一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浪一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略) 浪一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 (略) 浪一 (略) (略) 板芙镇里 (略) 14号(厂区中心区域经纬度坐标为:E:113°19′42.107″;N:22°23′2.934″),厂区用地面积为1000㎡,建筑面积为4000㎡,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生产、销售业务。项目设计年产五金配件*套(主要为各类卫浴五金配件,其中单独镀膜类*套/年、镀膜及喷油处理类*套/年、喷粉涂装类*套/年)。项目未建设完全,一期实际年产五金配件*套(主要为各类卫浴五金配件,其中单独镀膜类*套/年、镀膜及喷油处理类*套/年、喷粉涂装类*套/年)。

(略) 浪一 (略) 迁扩建项目于2023年9月7日取得环评批文:中(板)环建表(2023)0023号,2023年9月20日开工建设,2023年10月23日项目竣工。2023年10月2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564J97XE001P。项目调试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2024年9月30日,并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196-L。建设项目在2024年3月2号启动验收工作,委托江门 (略) 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公司在2024年3月4日—5日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采样并出具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在2023年3月23日邀请验收小组到建设项目现场召开《 (略) 浪一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会议,验收小组核查现场情况及审阅验收资料,出具了专家意见并取得验收小组签名。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756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集中治理。

项目一期水帘柜废水产生量9.6t/a,盐雾测试废水产生量3.84t/a,拉丝粉尘废气喷淋废水产生量8t/a,工件清洗废水154t/a。生产废水经配套废水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 (略) (略) 转移处理。

项目超纯水制备产生浓水118.4t/a,预处理系统产生反冲洗废水2.4t/a,RO反渗透膜产生反冲洗废水3.6t/a,属于清洁下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项目洗手间,不直接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喷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小型围蔽间整体抽排换气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依托“布袋除尘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管有组织排放。

喷油、烘干及固化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采取围蔽车间整体抽排换气方式进行收集;喷油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干及固化废气一并送入到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内进行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管有组织排放。

拉丝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水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焊接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设备维护刀头打磨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标识码制作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60~85dB(A);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65~85dB(A);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65~85dB(A)。通过合理布局设备,采取有效隔音、减震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及残次品、金属粉尘沉渣、废薄膜、废纸箱等一般性包装废物、超纯水制备系统废滤材、废旧不锈钢衬板及镀膜靶材、废旧拉丝轮、废布袋、废环氧树脂粉末涂料,一般固体废物按规范暂存后委托广东 (略) 横沥分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废除蜡水包装桶、废除油剂包装桶、废高锰酸钾包装桶、废水性光油包装桶,含机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及废机油桶,废高锰酸钾槽液、废除蜡水槽液、废除油剂槽液、废槽渣、废漆渣、饱和活性炭,收集后交有 (略) 新 (略) 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项目现场储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且在2024年1月29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196-L。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浪一 (略)

联系人:周总

电话:0760-*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2日。

(略) 浪一 (略)

2024年3月25日


(略) 浪一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 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浪一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浪一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略) 浪一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 (略) 浪一 (略) (略) 板芙镇里 (略) 14号(厂区中心区域经纬度坐标为:E:113°19′42.107″;N:22°23′2.934″),厂区用地面积为1000㎡,建筑面积为4000㎡,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生产、销售业务。项目设计年产五金配件*套(主要为各类卫浴五金配件,其中单独镀膜类*套/年、镀膜及喷油处理类*套/年、喷粉涂装类*套/年)。项目未建设完全,一期实际年产五金配件*套(主要为各类卫浴五金配件,其中单独镀膜类*套/年、镀膜及喷油处理类*套/年、喷粉涂装类*套/年)。

(略) 浪一 (略) 迁扩建项目于2023年9月7日取得环评批文:中(板)环建表(2023)0023号,2023年9月20日开工建设,2023年10月23日项目竣工。2023年10月2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564J97XE001P。项目调试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2024年9月30日,并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196-L。建设项目在2024年3月2号启动验收工作,委托江门 (略) 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公司在2024年3月4日—5日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采样并出具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在2023年3月23日邀请验收小组到建设项目现场召开《 (略) 浪一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会议,验收小组核查现场情况及审阅验收资料,出具了专家意见并取得验收小组签名。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756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集中治理。

项目一期水帘柜废水产生量9.6t/a,盐雾测试废水产生量3.84t/a,拉丝粉尘废气喷淋废水产生量8t/a,工件清洗废水154t/a。生产废水经配套废水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 (略) (略) 转移处理。

项目超纯水制备产生浓水118.4t/a,预处理系统产生反冲洗废水2.4t/a,RO反渗透膜产生反冲洗废水3.6t/a,属于清洁下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项目洗手间,不直接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喷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小型围蔽间整体抽排换气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依托“布袋除尘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管有组织排放。

喷油、烘干及固化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采取围蔽车间整体抽排换气方式进行收集;喷油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干及固化废气一并送入到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内进行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管有组织排放。

拉丝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水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焊接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设备维护刀头打磨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标识码制作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60~85dB(A);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65~85dB(A);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65~85dB(A)。通过合理布局设备,采取有效隔音、减震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及残次品、金属粉尘沉渣、废薄膜、废纸箱等一般性包装废物、超纯水制备系统废滤材、废旧不锈钢衬板及镀膜靶材、废旧拉丝轮、废布袋、废环氧树脂粉末涂料,一般固体废物按规范暂存后委托广东 (略) 横沥分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废除蜡水包装桶、废除油剂包装桶、废高锰酸钾包装桶、废水性光油包装桶,含机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及废机油桶,废高锰酸钾槽液、废除蜡水槽液、废除油剂槽液、废槽渣、废漆渣、饱和活性炭,收集后交有 (略) 新 (略) 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项目现场储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且在2024年1月29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196-L。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浪一 (略)

联系人:周总

电话:0760-*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2日。

(略) 浪一 (略)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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