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许准〔2024〕30号关于杭州临安区昌化东升水电站报废重建工程取水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临水许准〔2024〕30号关于杭州临安区昌化东升水电站报废重建工程取水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州临安区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 (略) 临安区昌化东升电站报废重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4月11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GB/T*-2017)编制要求。项目因报废重建,工程规模及取水量发生变化,重新进行论证。
二、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水方案和取水规模。项目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用水,取水水源为昌化溪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双塔村宜养村村口,地理坐标(E119°13’34”、N30°09’44”),通过折线型实用堰取水。基本同意本项目设计流量84.0m3/s,利用水头5.8m,装机容量4000kw(2×2000kw),年利用小时数2317h,年取水量为7.07亿m3。
三、基本同意取水水源论证分析。《报告书》以青山殿水文站为参证站,根据实测水文资料,按水文比拟法进行计算,方法基本合理,根据计算,取水口以上控制集雨面积为941.36km2。多年平均流量28.64m3/s,规划水平年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为8.28亿m3,成果基本可信。
四、基本同意取退水影响分析及评价结果。该项目发电尾水经尾水渠退入昌化溪,地理坐标(E119°13’34”、N30°09’31”),生活废水纳入双塔村宜养自然村生活污水管道统一处理。
五、基本同意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确定最小下泄流量2.864m3/s,符合《临安区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中批准的生态流量2.864m3/s。当来水量不足时,应优先满足生态用水。
六、基本同意论证报告中水资源保护措施和节水措施,建设过程中按要求落实。
七、你单位应按规定安装供电部门电量计量设施,并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和数据传输设备,保证项目取水相关信息实时传入临安区水资源管理系统。
八、你单位在取用水时应服从我局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经验收后,方可领取取水许可证。严格执行批准取水量,颁证后当年取水计划量按取水许可量执行。应向监督管理单位如实提供取水资料并按规定标准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九、在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我局和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十、建设项目若取水水源、取水量、取退水方式发生改变,你公司拟继续申请取水,须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
(略)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4年4月11日
杭州临安区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 (略) 临安区昌化东升电站报废重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4月11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GB/T*-2017)编制要求。项目因报废重建,工程规模及取水量发生变化,重新进行论证。
二、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水方案和取水规模。项目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用水,取水水源为昌化溪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双塔村宜养村村口,地理坐标(E119°13’34”、N30°09’44”),通过折线型实用堰取水。基本同意本项目设计流量84.0m3/s,利用水头5.8m,装机容量4000kw(2×2000kw),年利用小时数2317h,年取水量为7.07亿m3。
三、基本同意取水水源论证分析。《报告书》以青山殿水文站为参证站,根据实测水文资料,按水文比拟法进行计算,方法基本合理,根据计算,取水口以上控制集雨面积为941.36km2。多年平均流量28.64m3/s,规划水平年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为8.28亿m3,成果基本可信。
四、基本同意取退水影响分析及评价结果。该项目发电尾水经尾水渠退入昌化溪,地理坐标(E119°13’34”、N30°09’31”),生活废水纳入双塔村宜养自然村生活污水管道统一处理。
五、基本同意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确定最小下泄流量2.864m3/s,符合《临安区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中批准的生态流量2.864m3/s。当来水量不足时,应优先满足生态用水。
六、基本同意论证报告中水资源保护措施和节水措施,建设过程中按要求落实。
七、你单位应按规定安装供电部门电量计量设施,并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和数据传输设备,保证项目取水相关信息实时传入临安区水资源管理系统。
八、你单位在取用水时应服从我局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经验收后,方可领取取水许可证。严格执行批准取水量,颁证后当年取水计划量按取水许可量执行。应向监督管理单位如实提供取水资料并按规定标准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九、在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我局和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十、建设项目若取水水源、取水量、取退水方式发生改变,你公司拟继续申请取水,须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
(略)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4年4月1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