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28国道如东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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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28国道如东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228国道如东段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如东县;

建设单位: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 (略) ;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项目位于如东县,西起海安如东交界,利用现状228国道与328国道共线段向东至洋骑线(规划)后折向南,路线沿通栟线东侧布设, (略) 平交后,利用现状桥孔下 (略) ,路线从丰利镇规划用地东侧经过,向南与355省道平交,下穿启扬高速,经马塘镇东,上跨老334省道及如泰运河后继续向南,与334省道平交后向南止于如东通州交界处,路线总长约52.182千米,分为利用段和新建段,其 (略) 段20.517千米(起讫桩号K0+000~K20+517)完全利用,不进行任何改造。本次仅针对于228国道如东段工程新建段进行评价,新建段全线采用双向六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千米/时,路基宽度33.5米,共布设分离式立交2处(主线下 (略) 和启扬高速),互通式立交1处,主要平面交叉5处;新建桥梁47座,桥梁总长2135.78米。其中大桥1座,共长614.14米;中小桥46座,共长1521.64米。桥 (略) 线长度比例为6.74%;新建涵洞84道,其中φ1.0m圆管涵66道,φ1.5m圆管涵18道。本项目设置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分别位于228国道如东段北侧位置(K21+ (略) 东70米处)和南侧位置(K51+ (略) 西550米处),占地面积分别约10.84公顷(162.55亩)、1.12 公顷(16.87亩),包括施工营地、水泥砼拌合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和临时堆土场。水泥、沥青均外购,不设置沥青拌合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取设置施工围挡、物料进行覆盖、硬 (略) 及场地并加强养护,清洗进出工地车辆、密闭运输渣土,设置喷淋、雾炮等降尘设备,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等措施控制施工废气影响,扬尘在线 (略) (略) 联网。运营 (略) 路基边坡绿化带、路面的日常养护管理,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扬尘排放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施工产生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限值。混凝土拌合站颗粒物执行江苏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表3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沟、隔油池、平流沉淀池、清水池和泥浆沉淀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 (略) 清扫及建筑施工等;生活污水经工地移动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绿化;选择在枯水期,采取钢板桩围堰法对跨水桥梁、涉水桥墩和箱涵进行施工,在非农灌期对涵洞进行施工;大临工程远离沿线水体并设置遮雨和截流设施,不向周边水体排污等。运营期对穿越如东县沿海公益林全段和如泰运河大桥全段采取径流收集处理措施,路面径流经管道收集排入公益林北端的隔油沉淀池,桥面径流经桥面径流收集管道排入桥梁两端的隔油沉淀池,尾水排入无饮用养殖功能的水体。在如泰运河大桥隔油沉淀池旁边设置突发事故池,用于截留突发事故时泄漏的有害物质。施工期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限值后回用。

(三)严格落实噪声和施工期振动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在施工场界安装2米高的实心围挡,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选 (略) 面, (略) 交 (略) 面养护, (略) 段设置禁鸣、限速标志,设置声屏障共2077.8米、隔声窗共1456户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预留相关经费,用于运营期的跟踪监测和降噪设施的强化落实。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表1限值。 (略) 两侧噪声限值执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2021)。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 (略) 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混凝土搅拌站袋式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运营期桥(路)面径流隔油沉淀池产生少量的废油泥和事故池收集的事故废水为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施工管理,工程临时占地尽量使用建设 (略) 永久用地,减少占用耕地,开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路基施工和临时场地应将临时占用农田的表土层(约20厘米厚,即土壤耕作层)剥离、集中堆放,并进行临时防护,以便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强化环境保护监理等。运营期加强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在雨季对需植草防护的边坡进行覆盖薄膜,防止暴雨冲刷。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设置警示标牌,在桥梁两侧设置较高等级的防撞护栏,在跨越敏感水体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等风险防范措施。在如东县沿海公益林段和如泰运河大桥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路面径流经收集管道排入公益林北端的隔油沉淀池,桥面径流经收集管道排入桥梁两端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无饮用和养殖功能的水体。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 (略) 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项目名称:228国道如东段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如东县;

建设单位: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 (略) ;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项目位于如东县,西起海安如东交界,利用现状228国道与328国道共线段向东至洋骑线(规划)后折向南,路线沿通栟线东侧布设, (略) 平交后,利用现状桥孔下 (略) ,路线从丰利镇规划用地东侧经过,向南与355省道平交,下穿启扬高速,经马塘镇东,上跨老334省道及如泰运河后继续向南,与334省道平交后向南止于如东通州交界处,路线总长约52.182千米,分为利用段和新建段,其 (略) 段20.517千米(起讫桩号K0+000~K20+517)完全利用,不进行任何改造。本次仅针对于228国道如东段工程新建段进行评价,新建段全线采用双向六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千米/时,路基宽度33.5米,共布设分离式立交2处(主线下 (略) 和启扬高速),互通式立交1处,主要平面交叉5处;新建桥梁47座,桥梁总长2135.78米。其中大桥1座,共长614.14米;中小桥46座,共长1521.64米。桥 (略) 线长度比例为6.74%;新建涵洞84道,其中φ1.0m圆管涵66道,φ1.5m圆管涵18道。本项目设置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分别位于228国道如东段北侧位置(K21+ (略) 东70米处)和南侧位置(K51+ (略) 西550米处),占地面积分别约10.84公顷(162.55亩)、1.12 公顷(16.87亩),包括施工营地、水泥砼拌合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和临时堆土场。水泥、沥青均外购,不设置沥青拌合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取设置施工围挡、物料进行覆盖、硬 (略) 及场地并加强养护,清洗进出工地车辆、密闭运输渣土,设置喷淋、雾炮等降尘设备,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等措施控制施工废气影响,扬尘在线 (略) (略) 联网。运营 (略) 路基边坡绿化带、路面的日常养护管理,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扬尘排放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施工产生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限值。混凝土拌合站颗粒物执行江苏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表3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沟、隔油池、平流沉淀池、清水池和泥浆沉淀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 (略) 清扫及建筑施工等;生活污水经工地移动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绿化;选择在枯水期,采取钢板桩围堰法对跨水桥梁、涉水桥墩和箱涵进行施工,在非农灌期对涵洞进行施工;大临工程远离沿线水体并设置遮雨和截流设施,不向周边水体排污等。运营期对穿越如东县沿海公益林全段和如泰运河大桥全段采取径流收集处理措施,路面径流经管道收集排入公益林北端的隔油沉淀池,桥面径流经桥面径流收集管道排入桥梁两端的隔油沉淀池,尾水排入无饮用养殖功能的水体。在如泰运河大桥隔油沉淀池旁边设置突发事故池,用于截留突发事故时泄漏的有害物质。施工期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限值后回用。

(三)严格落实噪声和施工期振动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在施工场界安装2米高的实心围挡,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选 (略) 面, (略) 交 (略) 面养护, (略) 段设置禁鸣、限速标志,设置声屏障共2077.8米、隔声窗共1456户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预留相关经费,用于运营期的跟踪监测和降噪设施的强化落实。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表1限值。 (略) 两侧噪声限值执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2021)。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 (略) 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混凝土搅拌站袋式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运营期桥(路)面径流隔油沉淀池产生少量的废油泥和事故池收集的事故废水为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施工管理,工程临时占地尽量使用建设 (略) 永久用地,减少占用耕地,开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路基施工和临时场地应将临时占用农田的表土层(约20厘米厚,即土壤耕作层)剥离、集中堆放,并进行临时防护,以便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强化环境保护监理等。运营期加强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在雨季对需植草防护的边坡进行覆盖薄膜,防止暴雨冲刷。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设置警示标牌,在桥梁两侧设置较高等级的防撞护栏,在跨越敏感水体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等风险防范措施。在如东县沿海公益林段和如泰运河大桥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路面径流经收集管道排入公益林北端的隔油沉淀池,桥面径流经收集管道排入桥梁两端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无饮用和养殖功能的水体。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 (略) 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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