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循化县2023年国有林管护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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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循化县2023年国有林管护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循化县2023年国有林管护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

你局《关于循化县2023年国有林管护实施方案的请示》(循自林〔2023〕492号)收悉,鉴于该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2023年国有林场管护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财政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循化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

尕楞林场、文都林场、夕昌林场、道帏林场、黄河林场

六、项目建设性质

生态公益性项目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1月—12月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全部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1.管护人员劳务费:1-3月聘用社会管护员180人、4-6月聘用社会管护员178人、7-12月聘用社会管护员147人、聘用专业技术人员13人;

2.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60人,其中社会管护员147人、专业技术人员13人;

3.国有林场绩效考核费;

4.管护站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包括燃气费、电费;

5.技术保障支撑费;

6.绩效考核及审计费。

十、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完整、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2023年9月18日

关于循化县2023年国有林管护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

你局《关于循化县2023年国有林管护实施方案的请示》(循自林〔2023〕492号)收悉,鉴于该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2023年国有林场管护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财政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循化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

尕楞林场、文都林场、夕昌林场、道帏林场、黄河林场

六、项目建设性质

生态公益性项目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1月—12月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全部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1.管护人员劳务费:1-3月聘用社会管护员180人、4-6月聘用社会管护员178人、7-12月聘用社会管护员147人、聘用专业技术人员13人;

2.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60人,其中社会管护员147人、专业技术人员13人;

3.国有林场绩效考核费;

4.管护站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包括燃气费、电费;

5.技术保障支撑费;

6.绩效考核及审计费。

十、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完整、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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