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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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传真:0534-*

通讯地址: (略) 富华街6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端核电产品提质升级改造项目

山东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以东、富华街以北

(略)

(略) 环境保 (略)

项目投资*元占地面积200(平方米)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排放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内设备运行时发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减振、厂房遮挡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本项目废砂集中收集后作为建材外售,废机油回用于厂内其他设备润滑使用,布袋除尘器收尘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传真:0534-*

通讯地址: (略) 富华街6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端核电产品提质升级改造项目

山东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以东、富华街以北

(略)

(略) 环境保 (略)

项目投资*元占地面积200(平方米)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排放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内设备运行时发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减振、厂房遮挡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本项目废砂集中收集后作为建材外售,废机油回用于厂内其他设备润滑使用,布袋除尘器收尘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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