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恒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6万个垃圾桶、5万个马桶刷和50套注塑模具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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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恒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6万个垃圾桶、5万个马桶刷和50套注塑模具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年产*个垃圾桶、*个马桶刷和50套注塑模具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5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个垃圾桶、*个马桶刷和50套注塑模具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共 (略) 1号之二自编01,主要从事垃圾桶、马桶刷和注塑模具的加工生产,年产*个垃圾桶、*个马桶刷和50套注塑模具。项目占地面积3204平方米。主要工艺为注塑、破碎、喷粉、固化、机加工等。项目所用塑料粒均为新料,破碎工序仅限处理自身产生的次品和边角料,不得使用外来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表1中冲厕、道路清扫标准的较严值,回用于 (略) 清扫,不外排。 (略) 接通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 (略)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
②项目注塑工序、固化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江环函〔2020〕22号)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SO2、NOX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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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略) 年产*个垃圾桶、*个马桶刷和50套注塑模具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5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个垃圾桶、*个马桶刷和50套注塑模具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共 (略) 1号之二自编01,主要从事垃圾桶、马桶刷和注塑模具的加工生产,年产*个垃圾桶、*个马桶刷和50套注塑模具。项目占地面积3204平方米。主要工艺为注塑、破碎、喷粉、固化、机加工等。项目所用塑料粒均为新料,破碎工序仅限处理自身产生的次品和边角料,不得使用外来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表1中冲厕、道路清扫标准的较严值,回用于 (略) 清扫,不外排。 (略) 接通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 (略)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
②项目注塑工序、固化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江环函〔2020〕22号)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SO2、NOX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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