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2024年3月28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略) 区核医学科退役项目 | (略) | (略) (略) | 江苏*清 (略) | (略) 的发展规划, (略) (略) 已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 (略) 566 (略) 区,目前核医学科已整体 (略) 区内, (略) (略) (略) 区病房楼地下一层原核医学科实施整体退役。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退役 (略) (略) 负责总协调,委托设备厂家和有资质单位具体实施。为了防治或减轻污染, (略) 主要采取了以下辐射安全措施: 一、设立退役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略) (略) 拟成立退役搬迁领导小组, (略) 现有放射防护和辐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在退役领导小组的管理下,负责退役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场地监测、污染场地的去污、放射性废物的整备处理等,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和辐射防护等方面的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在操作前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人员任务分工。 三、制定全过程监测计划 对退役前、退役过程中的现场辐射水平及个人受照剂量进行监测,对拟退役场址退役后对整个退役场址进行辐射监测。 退役现场做好必要的警示标识,有专人值守,必要时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辐射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需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四、三废处理 衰变池废水:2023年6月对衰变池放射性废水水样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衰变池废水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小于探测下限,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为0.767Bq/L,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放射性废液总排放口总α不大于1Bq/L、总β不大于10Bq/L”的要求,衰变池内废 (略) 污水处理站,衰变池作解控处理。 固体废物:自核医学科停止运行之日起,核医学科内放射性固体废物 (略) 区核医学科放射性废物库储存。 放射性废气:在核医学科封存和退役过程中,无放射性药物使用,不涉及放射性废气排放。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 通讯地址: (略) (略) 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略) 区核医学科退役项目 | (略) | (略) (略) | 江苏*清 (略) | (略) 的发展规划, (略) (略) 已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 (略) 566 (略) 区,目前核医学科已整体 (略) 区内, (略) (略) (略) 区病房楼地下一层原核医学科实施整体退役。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退役 (略) (略) 负责总协调,委托设备厂家和有资质单位具体实施。为了防治或减轻污染, (略) 主要采取了以下辐射安全措施: 一、设立退役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略) (略) 拟成立退役搬迁领导小组, (略) 现有放射防护和辐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在退役领导小组的管理下,负责退役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场地监测、污染场地的去污、放射性废物的整备处理等,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和辐射防护等方面的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在操作前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人员任务分工。 三、制定全过程监测计划 对退役前、退役过程中的现场辐射水平及个人受照剂量进行监测,对拟退役场址退役后对整个退役场址进行辐射监测。 退役现场做好必要的警示标识,有专人值守,必要时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辐射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需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四、三废处理 衰变池废水:2023年6月对衰变池放射性废水水样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衰变池废水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小于探测下限,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为0.767Bq/L,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放射性废液总排放口总α不大于1Bq/L、总β不大于10Bq/L”的要求,衰变池内废 (略) 污水处理站,衰变池作解控处理。 固体废物:自核医学科停止运行之日起,核医学科内放射性固体废物 (略) 区核医学科放射性废物库储存。 放射性废气:在核医学科封存和退役过程中,无放射性药物使用,不涉及放射性废气排放。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 通讯地址: (略) (略) 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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