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屏山县夏溪乡鱼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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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屏山县夏溪乡鱼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东段屏山中学商业办公楼3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屏山县夏溪乡鱼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略) 屏山县夏溪乡烂坝村、红岩村

屏山县宜江 (略)

四川 (略)

总投资1704.*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53%。拟建防洪治理工程等级为Ⅴ等,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标准。本项目新建堤防1.18km,分8段布置于鱼溪河主沟及支沟上,新建穿堤涵管2处,改建箱涵1处,新建箱涵1处,管网改造190m。本项目不涉及河道拓宽及改道。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场镇民房既有生活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二)废气

施工扬尘防治,定时现场洒水降尘、车辆运输时覆盖帆布、料场 (略) 遮盖、进出施工场地车胎清洗,加强施工区域管理,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护;柴油发电机配置消烟除尘设施等。

(三)噪声

隔声降噪、合理布置、加强管理,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护。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

(五)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迹地及时恢复;及时绿化; (略) 、设置排水沟、堆场进行围挡、表土临时覆盖措施等。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型建设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

2

屏山县屏山镇蒋坝村天*水泥管件生产加工项目

(略) 屏山县蒋坝村民乐组

(略) 屏山县 (略)

四川 (略)

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6.7%。本项目租用场地6667m2,建成后年产*米水泥管件。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已经建成,经过现场调查,厂区已不存在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施工期各类环境影响已结束,施工迹地已经恢复,施工固废已经全部清运完毕。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生产废水:经一个2m3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二)废气

设置有半封闭式原料堆场,设置软帘,使用喷雾装置进行降尘;搅拌机置于密闭搅拌车间内,车间内设置抽气口+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罐顶除尘器; (略) 硬化,定期清 (略) , (略) 进行洒水降尘,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轮冲洗池;使用滚焊机进行钢筋焊接,钢筋表面清洁。

(三)噪声

低噪设备、车间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厂房南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1处,建筑面积约50m2,进行综合利用。


";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东段屏山中学商业办公楼3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屏山县夏溪乡鱼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略) 屏山县夏溪乡烂坝村、红岩村

屏山县宜江 (略)

四川 (略)

总投资1704.*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53%。拟建防洪治理工程等级为Ⅴ等,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标准。本项目新建堤防1.18km,分8段布置于鱼溪河主沟及支沟上,新建穿堤涵管2处,改建箱涵1处,新建箱涵1处,管网改造190m。本项目不涉及河道拓宽及改道。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场镇民房既有生活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二)废气

施工扬尘防治,定时现场洒水降尘、车辆运输时覆盖帆布、料场 (略) 遮盖、进出施工场地车胎清洗,加强施工区域管理,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护;柴油发电机配置消烟除尘设施等。

(三)噪声

隔声降噪、合理布置、加强管理,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护。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

(五)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迹地及时恢复;及时绿化; (略) 、设置排水沟、堆场进行围挡、表土临时覆盖措施等。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型建设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

2

屏山县屏山镇蒋坝村天*水泥管件生产加工项目

(略) 屏山县蒋坝村民乐组

(略) 屏山县 (略)

四川 (略)

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6.7%。本项目租用场地6667m2,建成后年产*米水泥管件。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已经建成,经过现场调查,厂区已不存在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施工期各类环境影响已结束,施工迹地已经恢复,施工固废已经全部清运完毕。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生产废水:经一个2m3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二)废气

设置有半封闭式原料堆场,设置软帘,使用喷雾装置进行降尘;搅拌机置于密闭搅拌车间内,车间内设置抽气口+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罐顶除尘器; (略) 硬化,定期清 (略) , (略) 进行洒水降尘,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轮冲洗池;使用滚焊机进行钢筋焊接,钢筋表面清洁。

(三)噪声

低噪设备、车间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厂房南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1处,建筑面积约50m2,进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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