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神鼎山镇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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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神鼎山镇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汩发改审〔2024〕42号
(略) 神鼎山镇区域环境综合治理趿生态
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屋
行政审州
(略) (略) :
*
你单位报来《 (略) 神鼎山镇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
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可研文本及相关
附件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神鼎山镇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人民群众
身体健康,整治农村环境,建设新农村。 (略) 第13届人民政
府30次常务会议决定,同 (略) 神鼎山镇区域环境综合治理
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项目代码:*-04-*。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神鼎山镇。
三、项目单位(法人): (略) (略) ,负责
本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1-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从区域环境整治和生
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设施两个方面进行工程建设。1.区域环境综合
整治工程。对废弃采石场进行场地修复10.*平方米;清除污染底泥
8.*立方米;生态护岸建设11公里;水域生态修复*平方米;推
广测土配方和农药减施,使用有机肥;生态沟渠改造11.5公里;新建
水 (略) 2200米,设置饮用水源地保护标识、标牌等。2.绿色
发展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景观机动车道5公里,完善主游步道8公
里,完善一般游步道12公里;新建生态停车场*平方米;新建环
保公厕12座;配套片区供水管10公里,排水管8公里;建设鸟木文化
和古琴研学基地;推行文化遗产保护和申报;建设水稻试点基地:配套
灌溉沟渠18公里;机耕道8.6公里; (略) ;建设生态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977.*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本项目建筑、电气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
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
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
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
满后 (略) 发改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2.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
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
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
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
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
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
回p
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洲障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
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限和
食★刻
行政审批专章
(略)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股
2024年04月12日印发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汩发改审〔2024〕42号
(略) 神鼎山镇区域环境综合治理趿生态
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屋
行政审州
(略) (略) :
*
你单位报来《 (略) 神鼎山镇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
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可研文本及相关
附件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神鼎山镇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人民群众
身体健康,整治农村环境,建设新农村。 (略) 第13届人民政
府30次常务会议决定,同 (略) 神鼎山镇区域环境综合治理
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项目代码:*-04-*。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神鼎山镇。
三、项目单位(法人): (略) (略) ,负责
本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1-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从区域环境整治和生
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设施两个方面进行工程建设。1.区域环境综合
整治工程。对废弃采石场进行场地修复10.*平方米;清除污染底泥
8.*立方米;生态护岸建设11公里;水域生态修复*平方米;推
广测土配方和农药减施,使用有机肥;生态沟渠改造11.5公里;新建
水 (略) 2200米,设置饮用水源地保护标识、标牌等。2.绿色
发展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景观机动车道5公里,完善主游步道8公
里,完善一般游步道12公里;新建生态停车场*平方米;新建环
保公厕12座;配套片区供水管10公里,排水管8公里;建设鸟木文化
和古琴研学基地;推行文化遗产保护和申报;建设水稻试点基地:配套
灌溉沟渠18公里;机耕道8.6公里; (略) ;建设生态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977.*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本项目建筑、电气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
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
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
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
满后 (略) 发改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2.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
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
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
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
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
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
回p
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洲障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
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限和
食★刻
行政审批专章
(略)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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