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4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4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略) 阿高线、高时线建设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交通运输局 |
建设地点 | (略) 阿湖镇、高流镇、时集镇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润中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进行阿高线、高时线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阿高线起于新沂与东海交界,向南上跨连 (略) 后止于G311,全长约7.8km;高时线起于G205,向南上 (略) 后,经时集镇西侧绕过止于425省道,全长约14.7km,其中跨连 (略) 大桥段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 (略) 段采用双向两车 (略) 标准,并配套建设养护工区等附属设施。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行政审批 (略) 阿高线、高时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行审批〔2023〕建议9号),项目代码为:2306-*-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施工期严禁向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施工营造区设置移动厕所,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冲厕用水标准和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项目部的冲厕和绿化;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对施工材料堆放区域进行遮挡并加强防渗,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不良影响。运营 (略) 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用水。 3、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围挡、遮盖、洒水,路拌选择含除尘设备的机械,加强施工期管理,扬尘防治措施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其中扬尘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项目采用商品沥青,施工现场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运营期应加强绿化养护, (略) 面管养, (略) 面和洒水。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操作规程,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 至次日 6:00)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间,应根据交通噪声的实际情况,采用 (略) 面、加装隔音窗、加强交通和车辆管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 (略) 沿线噪声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达到《报告表》所列的《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并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5、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不穿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不得进行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管控措施中的禁止行为活动。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动植物破坏。本工程不设取土场和弃土(渣)场。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6、妥善处置固体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方清运至指定地点,回填土方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并及时进行回填;建筑垃圾按《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 88号)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向环境排放各类固体废物。 7、完善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完善应急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略) 阿高线、高时线建设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交通运输局 |
建设地点 | (略) 阿湖镇、高流镇、时集镇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润中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进行阿高线、高时线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阿高线起于新沂与东海交界,向南上跨连 (略) 后止于G311,全长约7.8km;高时线起于G205,向南上 (略) 后,经时集镇西侧绕过止于425省道,全长约14.7km,其中跨连 (略) 大桥段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 (略) 段采用双向两车 (略) 标准,并配套建设养护工区等附属设施。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行政审批 (略) 阿高线、高时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行审批〔2023〕建议9号),项目代码为:2306-*-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施工期严禁向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施工营造区设置移动厕所,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冲厕用水标准和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项目部的冲厕和绿化;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对施工材料堆放区域进行遮挡并加强防渗,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不良影响。运营 (略) 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用水。 3、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围挡、遮盖、洒水,路拌选择含除尘设备的机械,加强施工期管理,扬尘防治措施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其中扬尘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项目采用商品沥青,施工现场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运营期应加强绿化养护, (略) 面管养, (略) 面和洒水。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操作规程,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 至次日 6:00)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间,应根据交通噪声的实际情况,采用 (略) 面、加装隔音窗、加强交通和车辆管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 (略) 沿线噪声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达到《报告表》所列的《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并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5、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不穿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不得进行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管控措施中的禁止行为活动。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动植物破坏。本工程不设取土场和弃土(渣)场。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6、妥善处置固体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方清运至指定地点,回填土方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并及时进行回填;建筑垃圾按《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 88号)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向环境排放各类固体废物。 7、完善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完善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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