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45坡新线改建工程
省道S345坡新线改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省道S345坡新线改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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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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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345坡新线改建工程 | |
(略) (略) " | |
起点位于屯昌县城南侧,与国道G224海榆中线交叉(起点与现状保持一致),终点位于琼中县黎母山镇新进农场附近,与省道S307乌那线交叉(终点变化),涉及屯昌县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 |
福建省环 (略) | |
本工程拟 (略) 采取裁弯取直,并避让城镇规划发展区(南坤镇、新进农场),公路等级由三级改建为二级,路面为沥 (略) 面,道路全长由37.254km减至36.164km,其中新改建段34.661公里(新建6.243km,改造28.418km),完全利用段1.503公里(坡心互通段),设计速度由40km/h提高至60km/h。 (略) 基宽度12m,坡心互通完全利用段保留现状的12m、 (略) 基宽度,K0+000~K4+ (略) 基宽度由现状7.5m扩建至16m,良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保留现状7.5m,其 (略) 段由现状7.5m扩建至12m。共设置桥梁860.78m/13座,其中完全利用140.08m/2座,拼宽利用2座(黄岭桥、新村中桥),拆除重建桥梁7座(九墩湾桥、中桥、太安桥、加郝桥、沙塘桥、南老桥、都田桥),改线新建2座(排田沟桥、新进桥)。 | |
本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海 (略) 网及交通规划,符合屯昌县及琼中县“三线一单”的原则要求。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 |
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海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海南省 (略) 网规划(2018-2035年)》《海南省 (略) 网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海南省 (略) 网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屯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相关要求相符。 | |
省道S345坡新 (略) 与《海南省 (略) 网规划(2018-2035年)》《海南省 (略) 网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线基本一致。本项目充分利 (略) 改良升级,全线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线时 (略) ,减少用地规模;项目桥面施工已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涉水桥墩施工已设置施工围堰,涉及 (略) 段已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不外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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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班食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13-2023)标准。 本项目养护道班生活污水先排入室外化粪池,厨房废水先排入室外隔油池,经处理后汇合最 (略) (略) ,最终排入屯昌县南坤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本项目不需申请总量。 | |
(1)水稳拌合站和混凝土拌合站料仓采用封闭式厂房,厂房顶部设置喷淋降尘系统;水泥筒仓呼吸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15m呼吸口排放;搅拌楼有组织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料仓采用封闭式厂房,厂房顶部设置喷淋降尘系统;烘干滚筒燃料废气与骨料(碎石)输送、计量、投料、烘干、筛分粉尘及拌锅及成品仓卸料粉尘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矿粉筒仓呼吸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15m呼吸阀排放;沥青储罐呼吸、搅拌锅、成品仓卸料产生的沥青烟经静电除油捕集+活性炭吸附设施设备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经过15m排气筒排放。钢筋加工和场预制场,采用封闭式厂房,厂房顶部设置喷淋降尘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放口排放;施工营地食堂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 (2)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抽运处理,不外排;收集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绿化;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的厂界,开挖排水沟,施工材料顶部采用防水的篷布遮盖,底部四周进行围挡,防止雨水将施工材料冲刷至河流中;养护道班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对跨越水体的桥梁,两侧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提高防撞等级,并在两侧 (略) ,防止车辆侧翻;对穿越良坡水库饮用水水 (略) (略) 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池,并进行防渗处理,路段两侧设防撞护栏;路面径流顺由地势经排水沟、涵洞等收集排至沉砂池,经沉淀后就近排入附近水体。 (3)对路堤边坡、排水沟应进行统一的绿化工程设计,公路经 (略) 段应营造多层次结构的绿化林带,使之形成立体屏障,加强对交通噪声的阻隔、吸声作用。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尽量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噪声,严格限制技术状况差、噪声高 (略) ,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对运营远期超标的光明小学和小博士幼儿园2处声敏感点采取的降噪措施为限速措施,将经过 (略) 段限速60km/h降低到30km/h,在学校区域起点、终点分别设置限速标志牌和监控测速装置;对南坤 (略) 黄岭门诊部和草坡仔村声2处敏感点采取的降噪措施为采 (略) 面;对光明村、洋上村、村心村、塘心村、新进农场先锋队和榕木村委会8处声敏感点采取的降噪措施为采用种植灌木。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时清理开挖土石方,剩余土石方全部运至工程设置的弃土场进行处理;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与沥青拌和站产生的含沥青烟、苯并[a]芘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管理,应分别采用符合要求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别危废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施工结束后,对预制厂、灰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项目部进行及时平整恢复,对清理场地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能利用的再利用;不能利用的清理至弃渣场;对剩余少量的危废按前述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资源周边悬挂醒目的树牌,并设置围栏,进行提醒保护;施工动土范围及 (略) 线尽量远离古树,对本项目K0+390和K33+800处的古树修建围栏并挂牌保护,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动土范围尽量远离古树。施工期应避让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生脊椎动物生境区及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生脊椎动物生境区;施工期应避开鸟类和哺乳动物、*生脊椎动物以及两栖爬行动物繁殖季节。 | |
(1)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6月发布的《2022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屯昌县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全年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本次对本项目选用的临时用地进行TSP和苯并[a]芘的现状监测,临时用地监测点的TSP和苯并[a]芘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月报》2024年第4期关于2023年 (略) (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屯昌县良坡水库饮用水水源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根据本项目水质监测结果,除南坤河的BOD5和粪大肠菌群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外,其他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除小水溪和三合水的BOD5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外,其他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BOD5和粪大肠菌群是生活污水的典型因子,超标原因主要是区域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直排河流。综上所述,省道S345沿线地表水水质现状一般。 (3)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35处声环境敏感点,通过声环境现状监测,项目区域村心村、榕仔村等20个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光明小学、洋上村、红花埇村、小博士幼儿园、南坤 (略) 黄岭门诊部、黄岭村卫生室、南坤镇、榕木村委会、黎母山镇新进居、黎母山镇新进居居民委员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进派出所、云木幼儿园、新进中心小学13个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黎母山幼儿园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光明村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超标的主要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受到交通噪声和居民生活噪声的影响。综上所述,省道S345沿线声环境现状一般。 | |
桥上运输危险品车辆水污染事故主要有如下两种类型:①桥上发生交通事故,装载化学品或油品的车辆发生泄漏,并随桥面径流排入桥下水体;②车辆在桥面发生交通事故,汽车连带货物坠入河流。通过采取在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栏、 (略)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等措施,可以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因此,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 |
在调查与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未收到对本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省道S345坡新线改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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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位于屯昌县城南侧,与国道G224海榆中线交叉(起点与现状保持一致),终点位于琼中县黎母山镇新进农场附近,与省道S307乌那线交叉(终点变化),涉及屯昌县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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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拟 (略) 采取裁弯取直,并避让城镇规划发展区(南坤镇、新进农场),公路等级由三级改建为二级,路面为沥 (略) 面,道路全长由37.254km减至36.164km,其中新改建段34.661公里(新建6.243km,改造28.418km),完全利用段1.503公里(坡心互通段),设计速度由40km/h提高至60km/h。 (略) 基宽度12m,坡心互通完全利用段保留现状的12m、 (略) 基宽度,K0+000~K4+ (略) 基宽度由现状7.5m扩建至16m,良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保留现状7.5m,其 (略) 段由现状7.5m扩建至12m。共设置桥梁860.78m/13座,其中完全利用140.08m/2座,拼宽利用2座(黄岭桥、新村中桥),拆除重建桥梁7座(九墩湾桥、中桥、太安桥、加郝桥、沙塘桥、南老桥、都田桥),改线新建2座(排田沟桥、新进桥)。 | |
本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海 (略) 网及交通规划,符合屯昌县及琼中县“三线一单”的原则要求。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 |
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海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海南省 (略) 网规划(2018-2035年)》《海南省 (略) 网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海南省 (略) 网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屯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相关要求相符。 | |
省道S345坡新 (略) 与《海南省 (略) 网规划(2018-2035年)》《海南省 (略) 网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线基本一致。本项目充分利 (略) 改良升级,全线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线时 (略) ,减少用地规模;项目桥面施工已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涉水桥墩施工已设置施工围堰,涉及 (略) 段已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不外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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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班食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13-2023)标准。 本项目养护道班生活污水先排入室外化粪池,厨房废水先排入室外隔油池,经处理后汇合最 (略) (略) ,最终排入屯昌县南坤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本项目不需申请总量。 | |
(1)水稳拌合站和混凝土拌合站料仓采用封闭式厂房,厂房顶部设置喷淋降尘系统;水泥筒仓呼吸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15m呼吸口排放;搅拌楼有组织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料仓采用封闭式厂房,厂房顶部设置喷淋降尘系统;烘干滚筒燃料废气与骨料(碎石)输送、计量、投料、烘干、筛分粉尘及拌锅及成品仓卸料粉尘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矿粉筒仓呼吸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15m呼吸阀排放;沥青储罐呼吸、搅拌锅、成品仓卸料产生的沥青烟经静电除油捕集+活性炭吸附设施设备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经过15m排气筒排放。钢筋加工和场预制场,采用封闭式厂房,厂房顶部设置喷淋降尘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放口排放;施工营地食堂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 (2)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抽运处理,不外排;收集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绿化;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的厂界,开挖排水沟,施工材料顶部采用防水的篷布遮盖,底部四周进行围挡,防止雨水将施工材料冲刷至河流中;养护道班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对跨越水体的桥梁,两侧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提高防撞等级,并在两侧 (略) ,防止车辆侧翻;对穿越良坡水库饮用水水 (略) (略) 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池,并进行防渗处理,路段两侧设防撞护栏;路面径流顺由地势经排水沟、涵洞等收集排至沉砂池,经沉淀后就近排入附近水体。 (3)对路堤边坡、排水沟应进行统一的绿化工程设计,公路经 (略) 段应营造多层次结构的绿化林带,使之形成立体屏障,加强对交通噪声的阻隔、吸声作用。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尽量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噪声,严格限制技术状况差、噪声高 (略) ,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对运营远期超标的光明小学和小博士幼儿园2处声敏感点采取的降噪措施为限速措施,将经过 (略) 段限速60km/h降低到30km/h,在学校区域起点、终点分别设置限速标志牌和监控测速装置;对南坤 (略) 黄岭门诊部和草坡仔村声2处敏感点采取的降噪措施为采 (略) 面;对光明村、洋上村、村心村、塘心村、新进农场先锋队和榕木村委会8处声敏感点采取的降噪措施为采用种植灌木。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时清理开挖土石方,剩余土石方全部运至工程设置的弃土场进行处理;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与沥青拌和站产生的含沥青烟、苯并[a]芘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管理,应分别采用符合要求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别危废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施工结束后,对预制厂、灰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项目部进行及时平整恢复,对清理场地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能利用的再利用;不能利用的清理至弃渣场;对剩余少量的危废按前述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资源周边悬挂醒目的树牌,并设置围栏,进行提醒保护;施工动土范围及 (略) 线尽量远离古树,对本项目K0+390和K33+800处的古树修建围栏并挂牌保护,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动土范围尽量远离古树。施工期应避让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生脊椎动物生境区及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生脊椎动物生境区;施工期应避开鸟类和哺乳动物、*生脊椎动物以及两栖爬行动物繁殖季节。 | |
(1)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6月发布的《2022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屯昌县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全年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本次对本项目选用的临时用地进行TSP和苯并[a]芘的现状监测,临时用地监测点的TSP和苯并[a]芘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月报》2024年第4期关于2023年 (略) (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屯昌县良坡水库饮用水水源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根据本项目水质监测结果,除南坤河的BOD5和粪大肠菌群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外,其他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除小水溪和三合水的BOD5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外,其他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BOD5和粪大肠菌群是生活污水的典型因子,超标原因主要是区域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直排河流。综上所述,省道S345沿线地表水水质现状一般。 (3)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35处声环境敏感点,通过声环境现状监测,项目区域村心村、榕仔村等20个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光明小学、洋上村、红花埇村、小博士幼儿园、南坤 (略) 黄岭门诊部、黄岭村卫生室、南坤镇、榕木村委会、黎母山镇新进居、黎母山镇新进居居民委员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进派出所、云木幼儿园、新进中心小学13个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黎母山幼儿园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光明村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超标的主要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受到交通噪声和居民生活噪声的影响。综上所述,省道S345沿线声环境现状一般。 | |
桥上运输危险品车辆水污染事故主要有如下两种类型:①桥上发生交通事故,装载化学品或油品的车辆发生泄漏,并随桥面径流排入桥下水体;②车辆在桥面发生交通事故,汽车连带货物坠入河流。通过采取在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栏、 (略)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等措施,可以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因此,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 |
在调查与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未收到对本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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