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包装袋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包装袋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 (略) (略) 承担“年产*吨塑料包装袋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工程主要内容和环评拟开展的主要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吨塑料包装袋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新 (略) ;
建设地点: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坂山工业园;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内容:新 (略) 拟投资*万元,于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坂山工业园新建年产*吨塑胶包装材料及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倒班宿舍、办公用房、配套用房并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 (略)
联系人:王正恩;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 (略) 五十二团邮电所旁。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略) ;
联系人:贾晓英;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昆仑街999号。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 (略) (略) 承担“年产*吨塑料包装袋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工程主要内容和环评拟开展的主要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吨塑料包装袋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新 (略) ;
建设地点: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坂山工业园;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内容:新 (略) 拟投资*万元,于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坂山工业园新建年产*吨塑胶包装材料及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倒班宿舍、办公用房、配套用房并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 (略)
联系人:王正恩;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 (略) 五十二团邮电所旁。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略) ;
联系人:贾晓英;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昆仑街999号。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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