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运河文化带世界文化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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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运河文化带世界文化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关于大运河文化带

(世界文化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的批复


西青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你们关于报审大运河文化带(世界文化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运河文化带(世界文化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东至西青区界、南至海泰北道、西至青静路、北至西青区界,总面积63.5平方公里。

二、你们要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力举措、强化政策支撑、完善配套服务,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同时,逐步推动完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规划》是指导地区功能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略) 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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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人民政府关于大运河文化带

(世界文化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的批复


西青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你们关于报审大运河文化带(世界文化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运河文化带(世界文化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东至西青区界、南至海泰北道、西至青静路、北至西青区界,总面积63.5平方公里。

二、你们要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力举措、强化政策支撑、完善配套服务,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同时,逐步推动完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规划》是指导地区功能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略) 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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