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靖宇县南山冰雪休闲度假区冰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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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靖宇县南山冰雪休闲度假区冰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靖宇县南山冰雪休闲度假区(冰雪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24〕64号

靖宇县人民政府:

  《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靖宇县南山冰雪休闲度假区(冰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靖政请发〔2024〕3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农民集体农用地22.4901公顷(其中耕地3.26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时同意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0.2616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11.26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4.0171公顷,用于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使用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用)地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用)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按照批准用途和功能分区建设,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25日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靖宇县南山冰雪休闲度假区(冰雪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24〕64号

靖宇县人民政府:

  《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靖宇县南山冰雪休闲度假区(冰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靖政请发〔2024〕3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农民集体农用地22.4901公顷(其中耕地3.26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时同意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0.2616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11.26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4.0171公顷,用于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使用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用)地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用)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按照批准用途和功能分区建设,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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