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沅发改审〔2024〕54 号
关于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
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沅陵县水库移民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规模
化供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供水提升改造,改
善供水基础设施,有效解决供水水质,形成规模化供水,确保群
众饮水安全,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决议意见,同意你单位
实施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名称: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
升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2404-*-04-01-*。
— 1 —
四、项目建设地点:二酉苗族乡、盘古乡、沅陵镇、陈家滩
乡、清浪乡移民村及周边区域。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二酉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工程
由沅陵县城区水厂和明溪口(小浪溪)水厂统一供水,新建
* 配水主管 41.6km,新建 * 配水支管(含
接户管、智能水表)113.32km。
(二)盘古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工程
新建盘古(集镇)水厂应急水源取水工程,新建盘古(集镇)
水厂应急水源 DN200 输水管线 6km,盘古(集镇)水厂扩建至 1200m 3/d,
新建 * 配水主管 18.6km,新建 * 配水支管
(含接户管、智能水表)68.03km。
红岩水厂扩建 DN150 原水输水管线 5.2km,红岩水厂扩建至
1100m3/d,新建 * 配水主管 20.3km,新建 *
配水支管(含接户管、智能水表)55.2km。
(三)陈家滩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工程
新建 * 配水主管 29.1km,新建 * 配水
支管(含接户管、智能水表)91.24km。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 9894.68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8454.8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69.87 万元,预备费 729.9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0 万元。资金
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七、相关文件依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常务会议决议书;
沅陵县财政局出具的《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
提升改造项目资金来源审查意见》;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
于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项目用地
— 2 —
审查意见》;沅陵县水利局出具的《关于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
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项目的审查意见》。
八、项目建设工期为 9 个月(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3 月),
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
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
定的工期届满后 1 个月内向沅陵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
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 1 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
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九、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
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十、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
重要设备和材料的购置、安装等,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 16 号)标
准,依法全部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
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
管。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
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的,
无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继续有效。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
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三、请按照《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沅陵
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沅政
— 3 —
办发〔2020〕6 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本项目完成
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四、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
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
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 4 月 13 日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股
2024 年 4 月 13 日印发
(共印 6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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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
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沅陵县水库移民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规模
化供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供水提升改造,改
善供水基础设施,有效解决供水水质,形成规模化供水,确保群
众饮水安全,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决议意见,同意你单位
实施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名称: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
升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240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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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建设地点:二酉苗族乡、盘古乡、沅陵镇、陈家滩
乡、清浪乡移民村及周边区域。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二酉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工程
由沅陵县城区水厂和明溪口(小浪溪)水厂统一供水,新建
* 配水主管 41.6km,新建 * 配水支管(含
接户管、智能水表)113.32km。
(二)盘古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工程
新建盘古(集镇)水厂应急水源取水工程,新建盘古(集镇)
水厂应急水源 DN200 输水管线 6km,盘古(集镇)水厂扩建至 1200m 3/d,
新建 * 配水主管 18.6km,新建 * 配水支管
(含接户管、智能水表)68.03km。
红岩水厂扩建 DN150 原水输水管线 5.2km,红岩水厂扩建至
1100m3/d,新建 * 配水主管 20.3km,新建 *
配水支管(含接户管、智能水表)55.2km。
(三)陈家滩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工程
新建 * 配水主管 29.1km,新建 * 配水
支管(含接户管、智能水表)91.24km。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 9894.68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8454.8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69.87 万元,预备费 729.9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0 万元。资金
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七、相关文件依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常务会议决议书;
沅陵县财政局出具的《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
提升改造项目资金来源审查意见》;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
于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项目用地
— 2 —
审查意见》;沅陵县水利局出具的《关于沅陵县五强溪库区连片
移民村规模化供水提升改造项目的审查意见》。
八、项目建设工期为 9 个月(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3 月),
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
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
定的工期届满后 1 个月内向沅陵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
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 1 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
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九、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
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十、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
重要设备和材料的购置、安装等,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 16 号)标
准,依法全部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
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
管。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
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的,
无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继续有效。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
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三、请按照《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沅陵
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沅政
— 3 —
办发〔2020〕6 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本项目完成
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四、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
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
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 4 月 13 日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股
2024 年 4 月 13 日印发
(共印 6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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