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合药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季度环境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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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合药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季度环境信息公开

(略) (略) 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MA17163A87

法定代表人:杜凤云

行业类别: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生产地址: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郭家店镇园区内,财富大路与科研大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

生产周期:年生产时间7200小时

建设规模:双氯芬酸钠200t、盐酸二*双胍2000t、对*酰氨基酚3000t

二、排污信息

1、废气

厂区有组织废气包括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废气通过一根距地面13m和30高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4、DA005。一车间、二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碱吸收,分别通过一根30m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1、DA002、DA003、DA006。厂界有组织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排放标准限值

厂区废气来源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氯化氢、总挥发性有机物为无组织废气,恶臭气体采用密闭配套有效的管网送至净化系统、封闭料仓/库,密闭并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如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大容积密闭罩等)。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3排放标准。

2、废水

厂区废水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综合污水,污水处理站的综合污水污水经过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处 (略) 污水处理厂。经监测,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2预处理标准。

3、噪声

本厂区锅炉房燃料上料装置、除尘等设备设施运行会产生噪声。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 1,3类排放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精馏残渣、碳渣、低浓度*醇、精品回收的废液、浓缩废液、蒸馏残渣、废包装桶、包装袋、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液、收集的粉尘;均为危险废物, (略) (略) 处理。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清理。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废气

厂区有组织废气包括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废气通过一根距地面8m高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5、DA006。一车间、二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碱吸收,分别通过一根30m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1、DA002、DA003、DA004。

厂区废气来源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氯化氢、总挥发性有机物为无组织废气,恶臭气体采用密闭配套有效的管网送至净化系统、封闭料仓/库,密闭并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如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大容积密闭罩等)。

(2)厂区废水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综合污水,污水处理站的综合污水污水经过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处 (略) 污水处理厂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 (略) 生态环境厅,吉环审字[2019]42号《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年产3000吨对*酰氨基酚、2000吨盐酸二*双胍、200吨双氯芬酸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日。

五、月、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详见附件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详见附件

,吉林,吉林

(略) (略) 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MA17163A87

法定代表人:杜凤云

行业类别: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生产地址: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郭家店镇园区内,财富大路与科研大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

生产周期:年生产时间7200小时

建设规模:双氯芬酸钠200t、盐酸二*双胍2000t、对*酰氨基酚3000t

二、排污信息

1、废气

厂区有组织废气包括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废气通过一根距地面13m和30高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4、DA005。一车间、二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碱吸收,分别通过一根30m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1、DA002、DA003、DA006。厂界有组织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排放标准限值

厂区废气来源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氯化氢、总挥发性有机物为无组织废气,恶臭气体采用密闭配套有效的管网送至净化系统、封闭料仓/库,密闭并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如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大容积密闭罩等)。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3排放标准。

2、废水

厂区废水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综合污水,污水处理站的综合污水污水经过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处 (略) 污水处理厂。经监测,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2预处理标准。

3、噪声

本厂区锅炉房燃料上料装置、除尘等设备设施运行会产生噪声。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 1,3类排放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精馏残渣、碳渣、低浓度*醇、精品回收的废液、浓缩废液、蒸馏残渣、废包装桶、包装袋、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液、收集的粉尘;均为危险废物, (略) (略) 处理。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清理。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废气

厂区有组织废气包括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废气通过一根距地面8m高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5、DA006。一车间、二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碱吸收,分别通过一根30m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1、DA002、DA003、DA004。

厂区废气来源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氯化氢、总挥发性有机物为无组织废气,恶臭气体采用密闭配套有效的管网送至净化系统、封闭料仓/库,密闭并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如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大容积密闭罩等)。

(2)厂区废水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综合污水,污水处理站的综合污水污水经过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处 (略) 污水处理厂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 (略) 生态环境厅,吉环审字[2019]42号《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年产3000吨对*酰氨基酚、2000吨盐酸二*双胍、200吨双氯芬酸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日。

五、月、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详见附件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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