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春江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度排污许可信息公开
潍坊春江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度排污许可信息公开
一、企业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 (略)
2、组织机构代码:*7XD
3、法定代表人:郭成波
4、联系方式:0536-*
5、地址: (略) (略) 辉渠镇政府驻地北侧1.6km处 ,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9°2′34.91″、36°17′9.85″。
6、企业简介: (略) 成立于2008年1月,经营范围为殖、屠宰、销售:家禽;销售:兽药制剂。
7、产品及规模
设计年屠宰毛鸭*只、年产2.*吨鸭产品,2023年实际屠宰* 只毛鸭、产鸭产品*吨。
二、企业排污信息
1、污染物名称
废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大肠菌群数、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溶解性总固体;
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
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2、排放方式
(1)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山东 (略) )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废水排放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表3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以及排污许可要求限值。
厂区内有废水排放口1个。
(2)有组织废气: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废气由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的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经除臭系统喷淋+超能离子设备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中标准要求;打毛设备恶臭、蒸汽烫毛设备恶臭、浸烫池恶臭、蜡池恶臭及烘干恶臭经除臭系统喷淋+超能离子设备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中标准要求。
厂区内共有废气排放口3个。
(3)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监测报告及监测点位见附件。
3、总量达标情况
根据核算可知,我单位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为2.0545t/a、氨氮排放量为0.*t/a、总氮排放量为0.6783 t/a,满足许可排放量要求(COD许可排放量为178.5t/a、氨氮许可排放量为16.065t/a、总氮许可排放量为24.99t/a);我单位未许可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综上,我单位2023年度污染物总量排放满足要求。
三、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我单位生产期间各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各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情况
2011年1月 (略) 环境保护局对《 (略) 肉鸭加工冷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环评批文为潍环审字[2011]3号,该项目于2017年9月23日以“安环验字[2017]73号”文通 (略) 环境保护局的验收。
2019年4月2 (略) 环境保护局对《 (略) 光大牧业新上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环评批复,环评批文为安环审报告表字[2019]81号,该项目于2019年11月16日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通过验收。
2020年5月20日 (略) (略) 辉渠镇的肉鸭加工冷藏项目工厂所有设备设施租赁给 (略) 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14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略) 拥有该项目工程所有设施及相关手续的管理使用权。
2、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企业于2018年12月首次办理了 (略) 排污许可证;因畜牧局要求屠宰企业必须与排污企业名称一致, (略) 同意注销排污许可证,并由 (略) 于2020年7月10日重新办理 (略) 排污许可证,于2021年8月13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我公司许可证编号为*7XD001V。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厂区地面已采取硬化和防渗措施,应急处置物资储备齐全,厂区已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的备案。
六、季度及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已在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公开。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附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
链接:http://**-rRDailCsG9QvA
提取码:j169
一、企业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 (略)
2、组织机构代码:*7XD
3、法定代表人:郭成波
4、联系方式:0536-*
5、地址: (略) (略) 辉渠镇政府驻地北侧1.6km处 ,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9°2′34.91″、36°17′9.85″。
6、企业简介: (略) 成立于2008年1月,经营范围为殖、屠宰、销售:家禽;销售:兽药制剂。
7、产品及规模
设计年屠宰毛鸭*只、年产2.*吨鸭产品,2023年实际屠宰* 只毛鸭、产鸭产品*吨。
二、企业排污信息
1、污染物名称
废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大肠菌群数、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溶解性总固体;
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
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2、排放方式
(1)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山东 (略) )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废水排放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表3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以及排污许可要求限值。
厂区内有废水排放口1个。
(2)有组织废气: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废气由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的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经除臭系统喷淋+超能离子设备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中标准要求;打毛设备恶臭、蒸汽烫毛设备恶臭、浸烫池恶臭、蜡池恶臭及烘干恶臭经除臭系统喷淋+超能离子设备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中标准要求。
厂区内共有废气排放口3个。
(3)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监测报告及监测点位见附件。
3、总量达标情况
根据核算可知,我单位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为2.0545t/a、氨氮排放量为0.*t/a、总氮排放量为0.6783 t/a,满足许可排放量要求(COD许可排放量为178.5t/a、氨氮许可排放量为16.065t/a、总氮许可排放量为24.99t/a);我单位未许可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综上,我单位2023年度污染物总量排放满足要求。
三、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我单位生产期间各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各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情况
2011年1月 (略) 环境保护局对《 (略) 肉鸭加工冷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环评批文为潍环审字[2011]3号,该项目于2017年9月23日以“安环验字[2017]73号”文通 (略) 环境保护局的验收。
2019年4月2 (略) 环境保护局对《 (略) 光大牧业新上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环评批复,环评批文为安环审报告表字[2019]81号,该项目于2019年11月16日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通过验收。
2020年5月20日 (略) (略) 辉渠镇的肉鸭加工冷藏项目工厂所有设备设施租赁给 (略) 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14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略) 拥有该项目工程所有设施及相关手续的管理使用权。
2、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企业于2018年12月首次办理了 (略) 排污许可证;因畜牧局要求屠宰企业必须与排污企业名称一致, (略) 同意注销排污许可证,并由 (略) 于2020年7月10日重新办理 (略) 排污许可证,于2021年8月13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我公司许可证编号为*7XD001V。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厂区地面已采取硬化和防渗措施,应急处置物资储备齐全,厂区已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的备案。
六、季度及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已在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公开。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附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
链接:http://**-rRDailCsG9QvA
提取码:j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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