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顺得利供热有限公司2024年1季度环境信息公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洮南市顺得利供热有限公司2024年1季度环境信息公开

(略) (略) 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2024年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61T

法定代表人:刘敏

行业类别:热力生产和供应

生产地址: (略) 万 (略) 南

生产周期:连续生产

建设规模:一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

排污许可证编码:*61T001Y

技术负责人:崔中玉

联系方式:*

二、排污信息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厂区锅炉燃烧供热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所产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一根45m高的排气筒排出。企业1-4月份为供暖期,4月中旬停炉,结束供暖。

经监测,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标准限值,无超标情况;该供热站大气许可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91t/a、SO24.37t/a、NOX5.46t/a,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无超标排放情况。

(2)无组织废气

厂区燃料堆场、渣仓、上煤廊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厂区燃料堆场采用苫布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渣仓及上煤廊四周封闭。

2、废水

厂区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脱硫废水、锅炉排水。脱硫废水回用,不外排;锅炉排水用于厂区浇渣降尘;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储罐,定期清掏送污水厂处理。

3、噪声

本公司锅炉房燃料上料装置、风机等设备设施运行会产生噪声。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灰渣、除尘灰及脱硫副产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出售至相关单位用作建筑材料、 (略) 等。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厂区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采用多管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多层多级除尘脱硫脱硝烟气净化设备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距地面45m高排气筒排出。

(2)无组织废气

厂区燃料堆场、渣仓、上煤廊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厂区燃料堆场采用苫布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渣仓及上煤廊四周封闭。通过以上措施,可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 表2排放标准。

(3)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脱硫废水、锅炉排水。脱硫废水回用,不外排;锅炉排水用于厂区浇渣降尘;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储罐,定期清掏送污水厂处理。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 (略) 环境保护局,洮环行审(表)字[2017]13号《关于《 (略) (略) 集中供热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年4月7日;

(2) (略) 生态 (略) 分局,*61T001Y,《排污许可证》,2019年5月24日。

五、月、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详见附件


, (略)

(略) (略) 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2024年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61T

法定代表人:刘敏

行业类别:热力生产和供应

生产地址: (略) 万 (略) 南

生产周期:连续生产

建设规模:一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

排污许可证编码:*61T001Y

技术负责人:崔中玉

联系方式:*

二、排污信息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厂区锅炉燃烧供热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所产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一根45m高的排气筒排出。企业1-4月份为供暖期,4月中旬停炉,结束供暖。

经监测,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标准限值,无超标情况;该供热站大气许可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91t/a、SO24.37t/a、NOX5.46t/a,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无超标排放情况。

(2)无组织废气

厂区燃料堆场、渣仓、上煤廊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厂区燃料堆场采用苫布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渣仓及上煤廊四周封闭。

2、废水

厂区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脱硫废水、锅炉排水。脱硫废水回用,不外排;锅炉排水用于厂区浇渣降尘;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储罐,定期清掏送污水厂处理。

3、噪声

本公司锅炉房燃料上料装置、风机等设备设施运行会产生噪声。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灰渣、除尘灰及脱硫副产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出售至相关单位用作建筑材料、 (略) 等。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厂区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采用多管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多层多级除尘脱硫脱硝烟气净化设备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距地面45m高排气筒排出。

(2)无组织废气

厂区燃料堆场、渣仓、上煤廊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厂区燃料堆场采用苫布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渣仓及上煤廊四周封闭。通过以上措施,可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 表2排放标准。

(3)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脱硫废水、锅炉排水。脱硫废水回用,不外排;锅炉排水用于厂区浇渣降尘;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储罐,定期清掏送污水厂处理。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 (略) 环境保护局,洮环行审(表)字[2017]13号《关于《 (略) (略) 集中供热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年4月7日;

(2) (略) 生态 (略) 分局,*61T001Y,《排污许可证》,2019年5月24日。

五、月、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详见附件


,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