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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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昌安字〔2024〕1号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 (略) 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省政府安委会《山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略) 安委会《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部署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风险、整治隐患上来,着力消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突出风险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持续深化“四项整治”,落 (略) 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 (略) 系列创新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明显提高,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逐年“双下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四个转型”。

——安全发展理念向事前预防转型。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向事前预防转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风险防控手段向事前预防转型。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完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二、聚力实施“八大行动”和“四项整治”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组织非煤矿山、危化品、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 (略) 开展的全覆盖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主要负责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

2. (略) ,通过普法竞赛、在线学。2024年底前,生产规模超过*吨/年的地下非煤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撬毛作业,并建立运行人员定位、监测监控、通信联络、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等系统;2025年底前,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根据国家标准修订情况, (略) 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10.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4年底前,下营、龙池两个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油气存储企业全面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投用,全面启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6月底前,基本掌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项目底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202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项目处置;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 (略) 口、 (略) (略) 段交通安全设施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1.推动危化品、石油天然气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不断深化主题沙龙、数据化管控、警示教育等,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做好“防”和“救”两篇文章,回答和践行好安全生产“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三个问题,实现从“要我安全、我要安全”向“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切实做到“四不伤害”。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持假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做到真训、真考、真会。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

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2024年底前,按照各类特种作业考评标准严格考核评分, (略) 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6年底前,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国家“ (略) +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12.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培训主体责任,关注安全生产最新方针政策,学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2026年底前,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6.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以案说法”,设立“安全生产曝光台”,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放大执法效果。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分批开展外包施工、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执法。要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提高线上获取违法线索、开展数据分析、违法行为认定、电子数据取证能力。

17.综合统筹镇街区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略) 、镇(街区)两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规范化建设。2024年底前,开展执法队*标准化创建试点。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18.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 (略) 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1次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专家作用,为安全生产执法等提供专业化智力支持。2024年底前, (略) 级应急管理专家动态调整,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2025年底前,指导各镇街区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关键设备设施、重要作业环节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2026年底前,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发挥专业机构、社会组织、 (略) 校等技术支撑作用,助力安全发展。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9.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2025年底前鼓励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内部奖励制度,2026年底前形成比较完善的举报投诉受理、核查、反馈、奖励等工作体系。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0.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21.深化“风险防控党员岗”扩面提质。结合“安全生产示范岗”培育工程,全面开展开展“四岗”同建、“四无”示范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带动身边职工规范安全操作行为,把最不放心的事交给最放心的人、把最危险的岗位打造成最安全的岗位,对无支部、“厂中厂”企业全面开展帮扶指导,将党建触角延伸到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议事日”制度,向全体从业人员公开晾晒安全生产工作。融合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平安校园”“平安港口”“ (略) ”“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创建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查保促”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推广“内训师”经验,指导中小微企业培养“明白人”。

(九)持续深化“四项整治”

着眼事故减量目标,在2023年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和企业外包施工“四项整治”,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抓深化、抓拓展、抓提升,巩固整治成效,强化成果转化。2024年继续开展集中整治,放大整治效应,同步抓好总结提升、建章立制,2025年、2026年常态化推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2.持续深化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从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环节,强化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加快省级 (略) 推广应用,2024年底 (略) 范围推广应用,数据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赋能精准执法,2026年依托 (略) 充分发挥监管效能,构建形成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机制。

23.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聚焦教育培训、警示标识、作业审批、个人防护四个重点环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有效提升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能力。全面摸清有限空间作业底数,分地区分行业领域建立监管台账,严防失控漏管。夯实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公益宣传、专题培训和专家指导服务,探索挂牌上锁、扫码进入、过程监控、机器人作业等先进技术措施,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社会监督作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连带责任。

24.持续深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现场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辨识管控高处作业风险,建立高处作业项目台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高处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消除由于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高处作业事故隐患。加强无人机巡查、视频高点巡查等非现场执法手段运用,凡是发现存在临时高处作业的,一律立即到现场核实;凡是发现存在无证作业、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落实“一案双罚”。

25.持续深化企业外包施工专项整治。聚焦企业外包施工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聚焦发包、承包单位责任落实,聚焦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落实,聚焦发包全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聚焦日常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聚焦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打击治理,开展起底式问题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闭环抓好整改,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完善全方位管理机制,严格全过程安全管控,健全企业外包施工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 (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 (略) 属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和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 (略) 政府报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略) 级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全面规范并建立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 (略) 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治本攻坚行动,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 (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实现上下贯通、一体落实。

(二)加强安全投入。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镇街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每年度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特别是“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方面 (略) 安委会办公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强化制度效力。要坚持用制度思维发现、解决问题,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冲击。要在抓制度执行落实上狠下功夫, (略) 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特别是“风险防控党员岗”“晨会”“开工第一课”、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函、分类分级监管、危险作业报告、安全总监、驻点监督、有奖举报等创新制度措施,与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结合起来,贯穿三年行动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社会末梢和最小单元,确保落地见效。要聚焦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 (略) 办法,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和关键点、落脚点,构建全过程、全链条、闭环式抓落实工作体系,确保一抓到底、见底见效。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 (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每年制定“八大行动”年度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实化年度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全部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序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扁平化调度,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月点评”,并每季度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立示范带动机制,综合运用创新试点、现场观摩、通报表扬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典型引领。建立督查督办机制, (略) 安委会11个督导组作用,突出用好“四不两直”暗访检查,有穿透力地发现问题隐患,直插现场验证落实成效。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提醒、警示约谈、追责问责。建立晾晒考评机制,定期对各镇街区、各部门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并量化排名,每年进行一次一致性评估并通报。

(五)强化考核巡查。市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事项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将治本攻坚行动成效明显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单位优先向上推荐为安全生产督查激励单位,更大力度激发和调动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六)强化社会共治。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 (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 (略) 、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推动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为参保企业提供规范的事故预防服务,协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附件: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附件

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市安委会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对照国家、省、 (略) 治本攻坚行动 (略) 实施方案等要求,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本行业领域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行动的全过程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党中央、 (略) 和省、 (略) (略) 已部署开展的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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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安字〔2024〕1号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 (略) 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省政府安委会《山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略) 安委会《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部署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风险、整治隐患上来,着力消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突出风险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持续深化“四项整治”,落 (略) 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 (略) 系列创新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明显提高,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逐年“双下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四个转型”。

——安全发展理念向事前预防转型。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向事前预防转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风险防控手段向事前预防转型。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完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二、聚力实施“八大行动”和“四项整治”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组织非煤矿山、危化品、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 (略) 开展的全覆盖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主要负责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

2. (略) ,通过普法竞赛、在线学。2024年底前,生产规模超过*吨/年的地下非煤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撬毛作业,并建立运行人员定位、监测监控、通信联络、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等系统;2025年底前,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根据国家标准修订情况, (略) 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10.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4年底前,下营、龙池两个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油气存储企业全面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投用,全面启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6月底前,基本掌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项目底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202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项目处置;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 (略) 口、 (略) (略) 段交通安全设施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1.推动危化品、石油天然气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不断深化主题沙龙、数据化管控、警示教育等,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做好“防”和“救”两篇文章,回答和践行好安全生产“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三个问题,实现从“要我安全、我要安全”向“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切实做到“四不伤害”。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持假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做到真训、真考、真会。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

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2024年底前,按照各类特种作业考评标准严格考核评分, (略) 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6年底前,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国家“ (略) +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12.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培训主体责任,关注安全生产最新方针政策,学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2026年底前,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6.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以案说法”,设立“安全生产曝光台”,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放大执法效果。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分批开展外包施工、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执法。要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提高线上获取违法线索、开展数据分析、违法行为认定、电子数据取证能力。

17.综合统筹镇街区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略) 、镇(街区)两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规范化建设。2024年底前,开展执法队*标准化创建试点。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18.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 (略) 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1次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专家作用,为安全生产执法等提供专业化智力支持。2024年底前, (略) 级应急管理专家动态调整,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2025年底前,指导各镇街区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关键设备设施、重要作业环节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2026年底前,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发挥专业机构、社会组织、 (略) 校等技术支撑作用,助力安全发展。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9.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2025年底前鼓励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内部奖励制度,2026年底前形成比较完善的举报投诉受理、核查、反馈、奖励等工作体系。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0.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21.深化“风险防控党员岗”扩面提质。结合“安全生产示范岗”培育工程,全面开展开展“四岗”同建、“四无”示范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带动身边职工规范安全操作行为,把最不放心的事交给最放心的人、把最危险的岗位打造成最安全的岗位,对无支部、“厂中厂”企业全面开展帮扶指导,将党建触角延伸到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议事日”制度,向全体从业人员公开晾晒安全生产工作。融合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平安校园”“平安港口”“ (略) ”“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创建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查保促”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推广“内训师”经验,指导中小微企业培养“明白人”。

(九)持续深化“四项整治”

着眼事故减量目标,在2023年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和企业外包施工“四项整治”,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抓深化、抓拓展、抓提升,巩固整治成效,强化成果转化。2024年继续开展集中整治,放大整治效应,同步抓好总结提升、建章立制,2025年、2026年常态化推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2.持续深化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从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环节,强化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加快省级 (略) 推广应用,2024年底 (略) 范围推广应用,数据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赋能精准执法,2026年依托 (略) 充分发挥监管效能,构建形成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机制。

23.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聚焦教育培训、警示标识、作业审批、个人防护四个重点环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有效提升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能力。全面摸清有限空间作业底数,分地区分行业领域建立监管台账,严防失控漏管。夯实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公益宣传、专题培训和专家指导服务,探索挂牌上锁、扫码进入、过程监控、机器人作业等先进技术措施,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社会监督作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连带责任。

24.持续深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现场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辨识管控高处作业风险,建立高处作业项目台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高处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消除由于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高处作业事故隐患。加强无人机巡查、视频高点巡查等非现场执法手段运用,凡是发现存在临时高处作业的,一律立即到现场核实;凡是发现存在无证作业、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落实“一案双罚”。

25.持续深化企业外包施工专项整治。聚焦企业外包施工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聚焦发包、承包单位责任落实,聚焦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落实,聚焦发包全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聚焦日常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聚焦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打击治理,开展起底式问题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闭环抓好整改,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完善全方位管理机制,严格全过程安全管控,健全企业外包施工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 (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 (略) 属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和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 (略) 政府报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略) 级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全面规范并建立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 (略) 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治本攻坚行动,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 (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实现上下贯通、一体落实。

(二)加强安全投入。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镇街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每年度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特别是“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方面 (略) 安委会办公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强化制度效力。要坚持用制度思维发现、解决问题,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冲击。要在抓制度执行落实上狠下功夫, (略) 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特别是“风险防控党员岗”“晨会”“开工第一课”、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函、分类分级监管、危险作业报告、安全总监、驻点监督、有奖举报等创新制度措施,与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结合起来,贯穿三年行动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社会末梢和最小单元,确保落地见效。要聚焦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 (略) 办法,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和关键点、落脚点,构建全过程、全链条、闭环式抓落实工作体系,确保一抓到底、见底见效。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 (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每年制定“八大行动”年度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实化年度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全部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序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扁平化调度,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月点评”,并每季度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立示范带动机制,综合运用创新试点、现场观摩、通报表扬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典型引领。建立督查督办机制, (略) 安委会11个督导组作用,突出用好“四不两直”暗访检查,有穿透力地发现问题隐患,直插现场验证落实成效。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提醒、警示约谈、追责问责。建立晾晒考评机制,定期对各镇街区、各部门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并量化排名,每年进行一次一致性评估并通报。

(五)强化考核巡查。市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事项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将治本攻坚行动成效明显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单位优先向上推荐为安全生产督查激励单位,更大力度激发和调动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六)强化社会共治。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 (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 (略) 、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推动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为参保企业提供规范的事故预防服务,协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附件: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附件

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市安委会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对照国家、省、 (略) 治本攻坚行动 (略) 实施方案等要求,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本行业领域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行动的全过程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党中央、 (略) 和省、 (略) (略) 已部署开展的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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