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利保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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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利保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现将《 (略) (略) 迁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略) (略) 成立于2021年6月17日,地址位于 (略) 金湾区红旗 (略) 1033号一至四层,租赁*m2厂房,年产刻字膜*平方米。建设单位委托珠海 (略) 于2021年9月编制完成了《 (略) (略)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1月15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1〕236号)。

因项目生产扩建需要,建设单位 (略) 金湾区红旗镇联港工 (略) 199号利保能工业园1-2号厂房(地理位置中心经纬度为:22°7′12.989″北纬,113°18′56.438″东经)进行扩建。建设单 (略) (略) 于2023年2月编制完成了《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3〕60号)。项目搬迁扩建后,产品产量为刻字膜*m2/年、广告耗材*m2/年、防滑贴*m2/年、车贴*m2/年、不干胶制品*套/年、包装装潢印刷*印/年、其他印刷品印刷*套/年、工艺品20吨/年。项目目前未建设完成。

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拟新增一条热转印油墨生产线、并调整部分生产设备的数量和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新增产污工艺、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及配套的废气、废水处理措施,即发生了重大变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 - 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24: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类别,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 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类别,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议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金湾区红旗镇联港工 (略) 199号利保能工业园1-2号厂房

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 (略) ,珠海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现将《 (略) (略) 迁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略) (略) 成立于2021年6月17日,地址位于 (略) 金湾区红旗 (略) 1033号一至四层,租赁*m2厂房,年产刻字膜*平方米。建设单位委托珠海 (略) 于2021年9月编制完成了《 (略) (略)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1月15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1〕236号)。

因项目生产扩建需要,建设单位 (略) 金湾区红旗镇联港工 (略) 199号利保能工业园1-2号厂房(地理位置中心经纬度为:22°7′12.989″北纬,113°18′56.438″东经)进行扩建。建设单 (略) (略) 于2023年2月编制完成了《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3〕60号)。项目搬迁扩建后,产品产量为刻字膜*m2/年、广告耗材*m2/年、防滑贴*m2/年、车贴*m2/年、不干胶制品*套/年、包装装潢印刷*印/年、其他印刷品印刷*套/年、工艺品20吨/年。项目目前未建设完成。

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拟新增一条热转印油墨生产线、并调整部分生产设备的数量和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新增产污工艺、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及配套的废气、废水处理措施,即发生了重大变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 - 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24: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类别,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 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类别,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议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金湾区红旗镇联港工 (略) 199号利保能工业园1-2号厂房

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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